民族工作要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做贡献
文/阿迪雅
为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去年9月召开了全区民族工作会议,出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支持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大民族地区财政投入和金融支持,妥善解决生态建设和资源开发的补偿问题,突出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扶持民族地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方面都做出了具体规定,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将落实《决定》精神与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发展农村牧区经济为中心,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牧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促进少数民族农牧民持续增收,是实现内蒙古自治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任务的重要措施。
制定和实施少数民族专项规划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国家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启动《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专项规划》。内蒙古自治区19个边境旗市总面积61.9万平方公里,占全区的52.3%,总人口175万,其中1/3是少数民族。兴边富民行动自2001年实施以来,自治区先选择了3个旗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以达茂旗在试点前后的1999年和2003年相比,全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了10倍以上;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增长了1倍以上;农民、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72.7%和35%。按照国家民委和财政部的部署,2004年全区又确定了“兴边富民行动”的7个重点旗(市),其中5个国家级重点旗(市),2个自治区级重点旗。目前进展顺利。如国家级重点旗新巴尔虎右旗,2004年全旗国内生产总值完成8.95亿元,同比增长64.4%;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96亿元,同比增长106.7%;旗财政收入达到1.36亿元,是前20年财政收入的总和,同比增长150.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760元,同比增长15.6%,经济社会取得了快速发展。今后应全面总结“兴边富民行动”的经验,结合专项规划的实施,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推动“兴边富民行动”向纵深发展。
《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开始实施。自治区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俄罗斯族是国家确定的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总数是34794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的8个旗市的22个苏木(乡镇)的61个嘎查(村)。自2001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把项目、资金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积极支持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据统计,2002年~2004年自治区各厅局向呼伦贝尔市的8个旗市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多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发展。未列入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范围的达斡尔族群众的贫困和发展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已经决定参照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的征程中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工作目标已经明确,政策措施已经出台,关键是抓好落实,切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按照建设新农村新牧区要求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
由于历史、自然和社会等原因,全区农村牧区仍有近百万人口没有完全解决温饱问题,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占40%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面临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双重任务,面临加快经济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突出矛盾,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任务繁重艰巨。加强对特困地区、边境地区的综合扶贫开发,实施好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特困少数民族农牧民给予最低生活补助,采取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动力转移等办法,加快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任务的必然要求。
另外,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定点帮扶工作是积极参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有力抓手。去年,内蒙古自治区对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的贫困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积极争取国家民委的支持,对达斡尔族聚居村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同时,对锡盟阿巴嘎旗为期4年的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后要力争树立几个少数民族小康村典型,并逐步扩大扶持的范围,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