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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 加快四川民族乡的发展
/四川省民委

四川是一个多民族的大省,有53个民族成份,少数民族人口415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98%。全省有3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另有7个享受民族地区待遇的县(区);有104个民族乡,民族乡总面积16429.64平方公里,总人口59.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28.3万人,占民族乡总人口的47.8%,占全省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8%

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民族乡发展,使全省民族乡的各项建设事业有了长足发展。

民族乡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为了加快我省民族乡的发展, 1992年省委、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四川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各市设立了相应的配套资金。1996年在全省散杂居民族工作会上增加150万元,达到了400万元,用于发展散杂居少数民族(主要是民族乡)经济、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这项资金的设立,对促进民族乡加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帮助民族乡发展。泸州市对民族乡实施了“五个十工程”,即:十个教育单位、十个卫生单位、十家企业、十个市级领导和十个市级部门对口帮扶民族乡。攀枝花市依托攀钢企业,实施了厂帮乡。广元市提出了“抓发展、保稳定、不把民族乡村的贫困带入21世纪”,去年在已确定的18个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帮扶民族乡的基础上,又确定了24个市级机关单位帮扶民族乡。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帮扶下,我省民族乡工作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指导思想,使民族乡经济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2000年,全省民族乡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5亿元,人均有粮800多斤,人均纯收入1426元,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和改善。

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为加快民族乡发展,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民族乡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各地也相应地加大了投入。据乐山、绵阳、泸州、攀枝花等市不完全统计,每年对民族乡的教育投入增长均在10%以上,其中乐山市增长达14.8%,绵阳市达13%。为了方便少数民族子女就近入学,全省散杂居所有民族乡都办起了小学校,儿童入学率达到 95%以上,其中乐山、泸州达到98%以上,散杂居所有民族乡还办起了初级中学,有的还实行寄宿制,有条件的还实行了双语教学。民族乡基本上建有卫生院或民族病房,一些村还推广了农村合作医疗。绵阳、泸州等市委、市政府拨款改善民族乡卫生医疗条件,为当地少数民族办好事;绵阳市民委联合市中医院专门增设了民族病房,同时每年组织市中医院高级医务人员到民族乡开展送医送药下乡活动;泸州医学院专门开设民族班,为民族乡培养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全省绝大多数民族乡已建起了卫星接收站、广播站。

民族乡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1991年,结合我省民族乡的实际情况,省政府颁布了《四川省民族乡工作暂行规定》,1998年,制定下发了《关于石棉、北川等县(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国务院《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颁布后,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7年起草了《四川省〈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并征求省有关部门和部分市、县、民族乡的意见,待省法制局上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同时,省委、省政府两办于1987年和1992年分别批转了省委民工委、省民委《关于扶持我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扶持民族乡发展作了明确规定。各地在贯彻实施这些政策法规时,结合实际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效。乐山市、,宜宾市珙县等地制定了《关于贯彻<四川省民族乡工作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泸州、雅安等市兑现了民族乡财政全额核定基数,超收全留的优惠政策。通过这些民族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障了少数民族充分享受平等权利,促进了民族乡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民族干部队伍发展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全省民族乡乡长全部由主体少数民族担任,80%的乡干部为少数民族干部。各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也占有一定比例,在不少地方还呈逐渐上升趋势。近年来,攀枝花、泸州、宜宾、乐山、绵阳市委、市政府重视培养任用民族干部,不仅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县的几大班子中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还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职务中安排了当地具有影响的少数民族干部。各地还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培训经费年累计达100余万元。攀枝花、泸州、宜宾、乐山、绵阳、雅安等市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出了长期规划,坚持年年办培训班,效果很显著。多年来,省民委坚持举办全省民族乡党委书记、乡长培训班,1999年和2000年,我们分别举办了全省104个民族乡的党委书记和乡长培训班,并组织到广东、上海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使党委书记和乡长们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振奋了精神,纷纷表示回去后要采取措施加快民族乡经济的发展。在培养各类技术人才上,绵阳、乐山、攀枝花、宜宾、泸州等市还落实了降低分数和定向培养等特殊措施,同时还在市属大中专院校开办民族班、预科班,招收培养少数民族学生。

实施了民族乡基层政权建设。我省民族乡由于建立早,大多使用的是6070年代的土木结构的房屋,至今已破烂陈旧,有的已成为危房,民族乡由于条件所限,财力薄弱,一直未得到改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族乡政府的形象。为改变这种状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0年起,集中省散杂居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3年时间对部分民族乡办公和住房进行改造和维修。同时,要求市、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为把好事办实,买事办好,我们于去年召开了全省民族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市政府签订责任书,举办了民族乡乡长培训班,要求在搞好民族乡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民族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实行政务、村务公开,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这项工程的实施,在民族乡干部群众中产生了极大的反响。

多年的民族乡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党委、政府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是做好民族乡工作的关键。我省民族工作由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两部分组成,省委书记多次强调,散杂居民族工作要靠当地党委政府来抓,要像省委、省政府重视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那样,重视抓好散杂居民族工作,在今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民工委书记欧泽高同志说:“散杂居民族工作我要亲自抓。”为了切实抓好散杂民族工作,省委、省政府在把民族工作重点放在民族聚居区的同时,对散杂地区民族工作也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关心。省委、省政府在1996年召开的全省散杂居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对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积极响应,努力提高对民族乡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制定了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扶持帮助民族乡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民族乡工作的发展。比如:攀枝花、雅安、绵阳等市委市政府在抓民族乡工作中,书记、市长亲自深入到民族乡搞调查研究,进行现场办公,解决民族乡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乐山、攀枝花、泸州、宜宾等地党委还建立了市委民工委,市委书记兼民工委书记,亲自抓民族工作。

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是做好民族乡工作的保障。

加快发展民族经济,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是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了民族乡经济的发展。1992年,省里设立了省散杂居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在 1996年全省散杂居民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委决定增加 150万元,达到400万元。今年,副省长马开明同志指出:全省散杂居民族工作面大任务重,省散杂居民族发展资金应适当增加。我们已专题向省政府报送了要求增加省散杂居民族发展资金的报告。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加大了对民族乡的投入。攀枝花市在“九五”期间,投入资金465万元扶持民族乡乡镇企业,投入229万元支持民族乡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

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乡民族工作的根本。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配年轻优秀干部担任民族乡领导工作,民族乡 95%的书记、乡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在 35岁左右,保证了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责编: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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