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全省之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是福建省委、省政府在三年前所作出的重要决策;此外,《关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也于三年前出台。如今,福建省对于这一决策贯彻实施得如何?我们在下面的一组文章里,可以看到他们在三年后所交出的答卷。
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的得失,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高层领导对于民族工作的了解以及认识的深度。近年来,在福建省——这个少数民族总人口仅占全省总人口不到2%的地方,民族工作开展得生机勃勃,成就斐然,这首先取决于省委省政府对于民族工作重要性富有远见卓识的深刻理解。正是这,构成了福建省民族工作取得卓越成绩的一个关键保障。
“习近平省长已经不止一次来到福建省民宗厅,我们也不止一次听到他关于民族工作的真知灼见……”下面,我们可以聆听到习近平省长最近一次来到省民宗厅所做的工作指示——
听习近平省长谈民族工作
习近平省长已经不止一次来到福建省民宗厅,我们也不止一次听到他关于民族工作的真知灼见。习省长最近一次与副省长汪毅夫等领导同志来到民宗厅视察工作,是在2001年年末。在听取了厅党组书记、厅长林文斌的工作汇报后,他还和民宗厅的全体干部、职工合影留念。
民族工作在福建不重要吗?习省长说:“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一个重要任务的构成是就全局而言 的……更何况福建民族工作有其特殊性。”
习近平省长的每一次谈话都充分肯定民宗厅的工作,他认为省民宗厅作为省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积极开拓,求真务实,通过全省民族工作部门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他反复强调“民族宗教无小事”,一定要从讲政治、讲稳定的高度,把握福建省民族工作的脉搏,抓重点,抓出特色,妥善处理好福建省民族问题,维护安定稳定,为省委、省政府分忧。
福建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这项工作往往会被忽视。习省长说,确实有一些同志对民族工作认识不足,总觉得民族工作可有可无、无足轻重,不是硬任务、急任务,或者认为至少在福建不重要。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一个重要任务的构成是就全局而言的。福建的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不是很大,但是同样重要,同样关乎全局。民族宗教无小事,牵一发动全身,更何况福建的民族工作有其特殊性!
福建的民族工作有些什么特殊性?习省长了然于心,一一道来:在全国,福建的畲族人口最多,相对集中;福建的回族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进来,成为中国回民族的发祥地之一;福建是大陆高山族人口最多的省份;福建世居的少数民族中有大量的海外宗亲——这一切特性都决定了福建的民族工作有自已的特色。
由此,习省长说:我认为,要做好散杂居地区的民族工作,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论在哪个地区,都必须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一时一刻的松懈,都有可能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这方面的教训是很多的。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规范并理顺县(市、区)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民族宗教工作重点地区应单独、统一设立民族宗教局,非重点的县(市、区)也应保证在政府序列有机构、有人负责这项工作。
习省长说:“脱贫工作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项重要工作。”
福建省内少数民族的脱贫工作是习省长尤为关切的一项工作。习省长说:少数民族只有首先摆脱贫困,才能谈到发展进步。
近年来,福建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少数民族地区脱贫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都积极投身于帮助“老少边山穷”地区脱贫的事业之中。在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到1997年全省贫困地区基本摘掉了贫困落后的帽子,走上了发展致富的道路。
虽然脱贫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习省长强调:目前,发展致富和防止因灾返贫的工作是福建省深入扶贫工作中的重点。脱贫是发展的基础,脱贫不是目的,只有发展致富才能彻底摆脱贫困。
近年来,福建省开展了多项对口帮扶工作和重点扶贫工程。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在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五通”(通公路、通电、通安全卫生饮用水、通电话、通广播电视)工程。1999年,省委、省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在两年内基本解决老区行政村五通问题的承诺”。两年来,全省投入“五通”建设的基金达4.6亿多元。到2000年底,全省老区和少数民族行政村已经基本实现“五通”。“五通”建设的胜利完成是福建省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个成果。它密切了党和群众的关系,推动了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为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群众走上富裕文明的幸福之路,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习省长说:“福建省世纪之交的民族工作有声有色,是由于政策合理,措施到位。”
习省长这样概括福建省的民族工作: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族工作,1998年省委常委专题讨论了福建省世纪之交的民族工作,此后又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作出了“举全省之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并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如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省内18个民族乡;沿海发达地区和民族乡实行教育对口帮扶;设立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成为全省惟一的省级民族经济开发区;下决心解决民族乡村的“五通”,实施“造福工程”;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强化省、市、县各级民族工作机构配置,逐步增加民族专项经费;等等。由于政策合理,措施到位,福建省世纪之交的民族工作有声有色,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十分显著。1999年福建省人大通过了《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2000年1月开始实施,这标志着福建省的民族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与此同时,福建省坚决拥护中央的战略部署,积极支持西部大开发,认真做好援助西藏林芝地区、闽宁对口帮扶工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这也是福建省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省长部署新世纪福建民族工作对福建省新世纪的民族工作,习省长强调了八个方面——
第一,继续大力宣传、全面理解、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深入进行“三个离不开”的教育,继续推进福建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第二,随着《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的贯彻执行,结合宣传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将福建省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第三,继续做好福建省的对口帮扶工作,福建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的第二轮帮扶工作已经启动,要进一步抓紧、抓好、抓落实,使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有一个更大的飞跃,并以此带动其他各方面的民族工作的开展。第四,继续发展民族教育。要从根本上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素质,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同时,要开展科技扶贫,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技素质;重视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事业,弘扬少数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继续改善民族地区的医疗卫生条件,充实民族地区的卫生技术力量,提高医疗质量。第五,继续做好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族干部队伍。第六,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以适应新世纪民族工作的需要。第七,加快民族乡村的城镇化步伐,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第八,福建省世居的少数民族都有海外的乡亲,要继续做好福建省少数民族的侨台工作,为祖国统一大业发挥特殊的作用。
习省长的一席话集中体现了省政府对福建省民族工作的认识深度,体现了省政府对于搞好新世纪省内民族工作的决心。显然,对于省民宗厅而言,省长的决心是压力,更是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