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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福建省18个民族乡一共完成乡镇企业总产值56.5亿元,是1994年14.47亿元的3.9倍,年均递增25.5%;完成农业总产值12.5亿元,是1994年5.1亿元的2.3倍;完成粮食总产量16.1万吨,比1994年净增0.43万吨;实现财政收入5114万元,比1994年的3814万元净增1300万元。

18个民族乡都开通了程控电话、移动电话和闭路电视,修通了水泥或柏油路,饮上了自来水,架设了高压电线,基础设施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省民族村的水、电、路、电话、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除极个别外,也已基本得到解决。

18个民族乡绝大部分办起了卫生院、文化站,一些村办起了文化站、图书阅览室,建起了医疗站,初步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2000年全省18个民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002元,比1994年的1200元增收1802元,年均增长17%;其中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2825元,比1994年的980元增收1845元,年均增长19.5%。

福建18民族乡:托举崭新的未来

领导高度重视

——推动民族乡村加快发展的根本保证

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民族乡村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早在1985年12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就专题研究并确定了民族乡享受贫困乡待遇的政策。199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闽委[1994]7号文件《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列入重点”、“按照同等优先原则,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步伐”。1998年,省委、省政府又颁发了闽委发[1998]15号文件《关于加快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作出了“举全省之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2000年1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省委、省政府还将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和民族村“五通”工程列入全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现在,在省委、省政府的带动下,福建省的民族工作已基本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政策倾斜、措施得力”的良好氛围。如宁德市委书记荆福生在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升格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后,即率市直有关部门到开发区现场办公,解决难题;三明市委书记苍震华亲自挂钩畲族乡,与畲族小学生结对子,多次深入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与畲乡干部一起制定规划、研究措施、落实项目、解决困难;泉州市长施永康深入民族村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先后帮助两个民族村解决了一系列问题。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出现在民族乡小学的晋江楼、南安楼、神清楼挂钩帮扶

——推动民族乡加快发展的有效形式之一

1998年,福建省开展省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挂钩帮扶民族乡和沿海经济发达县市区教育对口帮扶民族乡活动,此后,对口帮扶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共投入资金1250万元,还支援了大批的物资,改善了民族乡的基础设施和部分民族中小学的办学条件。许多单位把挂钩帮扶工作列入了本单位的议事日程,成立帮扶领导小组。如省计委建立了帮扶联席会议制度;省交通厅发挥职能优势,扶持挂钩乡村路网建设;省财政厅帮助挂钩乡培植财源,建立财政专户;省民政厅帮助挂钩乡兴建敬老院和造福工程新村建设;晋江、南安、福清、同安等市县区分别在挂钩乡民族小学建立了晋江楼、南安楼、福清楼、同安楼等教学楼,帮助民族乡改善了教育设施。宁德、泉州、漳州、三明等市的党委、政府也都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民族乡村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帮助民族乡村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些挂钩帮扶项目帮在民族乡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上,民族乡满意,少数民族群众高兴。

同时,福建省民宗厅还拓展了新的对口帮扶途径。他们倡议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与少数民族贫困乡村开展挂钩帮扶活动,此举得到了宗教界的积极响应。2000年3月,福建省宗教界捐款90万元为福鼎市少数民族乡村改善了基础设施。

目前,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已形成为民族乡村排忧解难、多办实事、促进发展的良好风气,有效地弥补了民族地区财政资金投入的不足。实践证明,挂钩帮扶是新时期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有效形式之一。

“造福工程”搬走了三万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如何突破基础设施的“瓶颈”制约,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步伐,这是摆在包括民族乡在内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工作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针对福建省民族乡村的实际,经过几年的艰苦努力,全省民族乡的水、电、路、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问题在1997年就得到了基本解决。此后,各级各部门对民族乡村的发展进行分类指导,对基础条件较好的民族村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对生活环境恶劣、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民族村、自然村采取造福工程搬迁的办法,彻底改善这些民族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福建省把民族村的“五通”建设和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作为德政工程来抓,对少数民族造福工程实行计划单列,省民族工作部门也将有限的民族经费重点用于帮助民族乡村改善基础设施,并引导挂钩帮扶的省直有关部门加大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现在,福建省实施少数民族“造福工程”搬迁5400户2.67万人,完成少数民族茅草房改造804户4000多人,彻底结束了少数民族群众住茅草房的历史。同时,在少数民族人口最为集中的福安市设立畲族经济开发区,赋予优惠政策,目前开发区各项工作已初有成效。

成为富裕型小康试点乡的民族乡调整结构,优化产业

——加快民族乡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福建省各民族乡都致力于不断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发挥优势,开展多种经营。

首先,通过立足资源优势,培植支柱产业,使许多民族乡充分发挥出山地资源优势,掀起了农业综合开发热潮。如漳州赤岭乡1986年至1998年12年间先后带领群众进行四次大规模的开山种果运动,使昔日“荒山”变成了“绿洲”,全乡水果种植面积达到人均5亩;三明的青水乡、龙岩的庐丰乡着力做大烟叶支柱产业,烤烟种植面积分别达到8000亩。其次,许多民族乡采取叫群众干,不如先抓典型让群众看的办法,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建立“示范园”,解决了农民“不会调整”的问题,培植了一批重点大户;有的民族乡还通过典型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组建民间农副产品营销网络,发展“订单农业”和“一村一品”,农村产业结构渐趋合理。此外,许多民族乡还通过发展民营经济,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建立工业园区,形成了民族乡主导产业。泉州的百崎乡连续7年实现人均产值、出口、纳税、创汇、用电量全县第一,成为泉州市10个富裕型小康试点乡镇之一。漳州的湖西乡在发展万亩香蕉和万亩荔枝、龙眼的基础上,确立“工业立乡”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农业加工业,推动产业升级。再次,通过做好旅游文章,推动经济发展。福建省一些民族乡提出“旅游兴乡”的发展战略,修建了民俗风情园,推出了畲族风情漂,开发畲族文化村,形成了畲族旅游风景线。有的民族乡建立了旅游经济开发区,使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最后,通过组织劳务输出,增加群众收入。各民族乡把组织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民宗厅办起了菌草技术培训班科教先行

——加快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福建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把民族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切实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创办寄宿制小学,举办大中专院校民族班或民族预科班,使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全省现有独立设置的民族小学302所,单双人校近500所,少数民族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1%;独立设置的民族中学16所,其中完全中学3所,职业中学1所。从1987年开始,连续在师大、农大和福大等高校举办民族预科班,在宁德农校、宁德师范、福安师范举办民族预备班、民族班,累计为民族地区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2000多人。《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施行后,落实了给部分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增加20分和中考总分加分2%的录取照顾。省民宗厅和省教育厅从1999—2000年分别切出200万元用于配套建设51所寄宿制小学,从2001年开始至2003年再切出1200万元用于改、扩建100所民族寄宿制学校。

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乡还通过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培养农村科技和致富带头人,增强了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发展经济的能力。省民宗厅与省政协民宗委在福建农大联合举办了菌草技术培训班,还在各地举办了水果、食用菌、毛竹等实用技术培训;各民族乡也都结合实际举办了各类易学易懂、便于掌握的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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