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得好怎样才能教得好
音乐人才的培养主要是从小抓起的。我国中等师范学校的音乐专业,是为小学培养和输送合格的音乐师资的。近几年来,音乐教育专业的教学在实践中不断改革,但还不能适应当前教改的发展需要,本文仅就少数民族中等师范学校的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的问题做些探讨,提出一些可行性设想。对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的教学改革应全面认识。
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教育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而教学方法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教学方法改革的时候,必须同步甚至提前进行教育系统整体性的改革。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教学方法的改革,必须解决一个“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教师必须摆脱制约教学方法改革的、背离师范性的专业化教育观念,否则任何方法的改革都不会有实质性的突破。要树立面向基础音乐教育的观念,树立为少数民族基础音乐教育服务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声乐学科有效地进行教学改革的思想武器。还要提高少数民族中师音乐师资的专业素质。教师的专业素质会直接影响教学的水平,也影响教学方法的运用。由于教师的专业素质有差别,而其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也会有明显的甚至质的差别。声乐学科的教学改革也应和考试方式的改革同步进行。现今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的考试方式,与艺术院校的考试方式不无两样。考试方式、命题原则、考试内容等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习方向、学习方法和思维能力的发展,“教法”和“学法”总是与考试等方式有这样或那样的直接联系。声乐教学是师生的双向活动。其教学方法既包括教师如何教,也包括学生如何学。教学方法改革,一方面要改革教法,另一方面要改革学法。因此,在进行声乐学科教学方法改革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研究,明确二者的辩证关系。对以往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内容、方法等要进行扬弃,代之以具有师范性特色的声乐学科的教学内容和方法、方式。
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和方式存在的问题。
其表现是:(1)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是“口传心授”或“注入式”地传授一些早已定型化的教学内容。教师只注重传授已定型的内容,而较少关注学生以及他们的社会需要,较少发挥学生的主体创造的积极性,不符合少数民族学生的实际情况。(2)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其目的是培养专业演唱的表演人才,那是国内少数几所专业音乐院校的办学目标,它与中师的办学方向大相径庭。(3)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和现今中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方向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矛盾。基础音乐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中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师资提出了较高层次、全方位的要求。但由于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的僵化、古板,使其与现今中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声乐学科所沿袭的教学方法不仅落后于日益发展的基础音乐教育,甚至还对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全面改革产生了某种阻碍作用。
对少数民族中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学科教学改革的几点设想。
(1)不仅要求学生知道自己怎样唱才算好,还要让他(她)们懂得如何去教好小学生。这一点很重要。所以,我们的教学对象——未来的小学音乐教师,在校期间只学会自己唱是不成的,由于今后的职业要求,他们还必须学会如何教自己的教学对象。(2)除了让学生掌握声乐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演唱的基本技能外,还要改变片面强调发声常识、发声练习、演唱方法及演唱的模式。(3)在教学和演唱的曲目上,要从贪大求洋、以演唱高难度的歌曲为教学目标的桎梏中摆脱出来,以演唱好大众喜闻乐见的、少数民族的、真正适合师范性教学的声乐曲目。打破声乐学科所沿袭的“一对一”的个别授课方式,探索适应中师音乐教育专业特点的教法,使我们的少数民族中师学生真正做到唱得好也能教得好。(责编: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