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竭力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
2002年6月9日,以“促进各少数民族间的相互学习,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为宗旨的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在北京宣告成立。在同日举行的该协会成立大会上,国家民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江家福同志当选为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会长。会后,本刊记者专访了江家福同志。
记者: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是个什么性质的团体,其主要职能是什么?
江会长: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是由从事民族工作的单位和民族工作的人员,及热爱中华民族的团体、人士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和知识分子,广大的爱国华侨和海外人士,一大批曾经从事过民族工作的同志,出于对国家兴旺发达的关心,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心,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心,通过各种方式表示愿意为中华民族复兴、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他们殷切盼望能有一个这样的社会组织,搭建一个工作平台,为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人士和团体服务。今天成立的这个协会,就是一个以中华民族复兴大业为己任,团结和组织海内外有识之士和团体,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平台。
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要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民族特点,建成一个在民族工作领域最具广泛性、代表性的社会团体。它不同于政府的民族工作部门,但是作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同民委的工作既有区别,又有共同性;同民族工作部门既需共同合作,又有相应的独立性。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这个协会,要当好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纽带,成为国家民委做好民族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我们要牢牢把握立会宗旨,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发挥优势,团结奋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记者: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将如何开展下一步的工作?
江会长:发展和团结是民族工作的主题,也是社会主义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是实现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巩固边疆安全的物质基础,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而和谐的民族关系,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宏伟目标的前提和保证。我们这个协会的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
加快发展是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切问题的根本途径。我们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主题和“第一要务”,坚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发展的办法来开展协会的各项工作。“兴边富民行动”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民心工程”,也是当前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要把参与和推动“兴边富民行动”作为协会工作的首要任务,广泛动员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团体,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地投入到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和扶持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发展中来,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服务,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
我们协会的中坚力量是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在协会的会员中,不仅有国内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优秀人士,而且还有胸怀赤子之心的海外爱国侨胞。他们曾用自己的感人事迹谱写了一曲曲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赞歌,表现出感人至深的“爱我中华”的民族情感。这些都是我们协会的宝贵财富,也是我们的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爱国主义精神,宣传各族人民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做出的贡献,倡导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民族人民心中。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要有高起点,走出新路子,必须科教先行。协会还要利用各种途径和形式,积极促进少数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加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与此同时,还要组织力量,参与对事关民族工作大局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进言献策。
记者:协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是更好地发挥职能、完成时代重任的重要保证。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将如何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江会长: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接受国家民委、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我们也制定了加强自身和管理的举措,这就是第一,要按照“三个代表”思想的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要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增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自觉性与坚定性。要讲团结、讲协作、讲配合,团结、团结、再团结,这是协会永远保持凝聚力的根本所在。要善于打联合牌、唱协作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协会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要发扬不畏艰难、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坚持务实和勤俭节约的原则,真抓实干。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管理。要建立一套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WTO规则,符合社团发展规律的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通过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会员和理事会成员的民主权利,规范自身行为,确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在协会筹建过程中,我们就草拟了有关规章制度。这里我强调一点,规章制度不要走形式,不要只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关键是要落实在行动上。
第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要牢固树立“立会为民”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为党和政府服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广大会员和关心支持民族团结事业的海内外各界人士和团体服务,为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我们要积极联络友谊、加强沟通、促进合作,为广大会员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办实事、办好事。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地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全体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心协力,中华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就一定会大有可为,就一定会为中华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