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总结八十年的奋斗历程和基本经验,展望新世纪的艰巨任务和光明前途,我们共产党要继续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胜利前进,归结起来,就是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今年的“5.31”讲话中, 江泽民指出,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三个代表”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联系党成立以来的全部历史经验,总结我们党带领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归结起来就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近几年来,江泽民同志反复强调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同志根据国际国内形式的新变化,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和新任务,根据我们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党的自身建设实际,在深刻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精辟论断和科学结论。坚持“三个代表”,是中国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根本宗旨、根本任务的集中体现,是在新世纪加强党的建设、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根本要求。始终做到“三个代表”,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认真做好我们各项工作,推进我们的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如何培养讲政治、懂全局,善于治党治国的大批高素质领导人才;如何加快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如何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吸引和用好各方面人才的工作等等,都是我们当前党建工作方面的重要任务。完成好这些任务,就必须坚决贯彻“三个代表”要求,以改革、创新和扎实的工作来迎接新世纪的机遇和挑战;就是按照江泽民同志所要求的那样,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负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为此,从1998年开始,我国启动了新一轮机构改革。国务院率先按照精兵简政的目标顺利实施了机构改革。国务院部门内设机构精简四分之一、人员编制总数减少一半。这一改革取得了多方面的良好效应,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1999年地方机构改革工作启动,2000年省级机构改革顺利完成,2001年,地市县乡的机构改革全面推进。在这一轮机构改革中,不少地方同时取得了许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普遍采取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交流轮岗、优化组合的办法措施,并把制度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深化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容之一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邓小平改革思想的重要方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深刻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经验,阐明了改革党的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过去发生的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官僚主义、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之后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邓小平指出:“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体制问题,实际上同‘消肿’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正是对小平理论的继承、丰富和发展。他在“5.31”讲话中指出,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从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是我们当前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改革大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包括干部队伍本身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现行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明显地暴露出来,主要是“国家干部”的概念过于笼统,缺乏科学分类;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人与管事脱节;管理方式陈旧单一,阻碍人才成长;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中不正之风严重。因此,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已是势在必行。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邓小平同志于1980年提出“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困难,打破老框框,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的号召。从1984年起,有关部门着手起草《国家工作人员法》,后改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1987年,经过多次修改,这个条例更名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对政府机关干部从“进口”到“出口”的各项管理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的积极探索。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宣布,在我国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从此,国家公务员制度从理论的探索开始走向实践。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这标志着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进干部人事管理走向科学化、法制化,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了关键的一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江译民同志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多次论述机构改革和精兵简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江泽民指出:“机构改革、精兵简政,是政治体制改革的紧迫任务,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目前,党政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许多单位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脱离群众,障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巳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这些论述,对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思想,增强做好机构改革和精兵简政工作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再次发出了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号召。他要求全党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他提出要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努力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领导人才。他强调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改进干部管理方法,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他甚至具体提出了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措施,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等要求,来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用“三个代表”的思想来总揽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更体现了适应我国改革大业发展需要的创新精神,从而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前进动力。
三、现行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和改革的阻力
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也是一定身份或权利的代名词。解放后干部日益增多和机构日益庞杂,是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官本位和等级制的旧观念密切相关的。由于干部身份的优越待遇,如终身制、铁饭碗、职务能上不能下等,使人们想方设法往干部队伍里钻。以至越是在贫困地区,政府机构中的干部就越多,机构也就越臃肿。现在我们干部队伍的人员总数已经超过了总人口的百分之三,是中国历史之最。如果不从根本上即理念上认清和纠正干部人事制度的弊端,机构改革和精简就只能是一句空话。现行干部人事制度中的弊端,人们普遍认为最突出的是党政不分、观念陈旧、用人无法度等问题。
党政不分,主要表现在各级地方党委直接行使各级政权机构的部分职能,在各级地方党委大都设立了与政府部门重叠的“对口部”,如工交、财贸、农工等,有些虽然名称不一样,但其职能却是与政府机构重叠。还设立了不在国家机构任职、但分管国家机关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等。他们可与国家机关负责人并行指挥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工作,也可越过国家机关负责人直接指挥。各级常委的组织部和各“对口部”直接任免各级国家机关的干部。党政关系上的这些表现当然引发出了诸多不良后果,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邓小平同志关于党政分开的设想,正在成为我国党内外各层面的一种共识。从党的十三大开始,党政分开正式成为调整我国党政关系的基本思路,也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和首要关键。
观念陈旧,是指在我国“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致使人们普遍认为当干部就是做官当老爷,高人一等,有权有势也会有钱。当官就永远掌握正义,掌握真理,说话就是法旨,就管用,开口就有一种官腔,是劳心治人的大人物,是“学而优则仕”的精英。由此,人们竞相将当干部作为奋斗的最高目标,将吃“皇粮”作为人生的最大荣耀,千方百计加入到干部行列中来。加之干部能掌管处理国计民生的某种权利和一些稀缺的社会资源,还有优越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于是乎在一些地方,跑官与封官形成为一个怪圈。处于下边的,希望捞个官职;处于上边的,则以官相许;没有官职的,就千方百计将职务与官位套。
用人无法度,是指在干部用人实际中存在的混乱现象。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少数人管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往往是个别领导人说了算,而不是多数干部群众说了算,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卖官鬻爵的现象。干部制度中竞争机制太弱,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在一些地方或单位没有真正落在实处,科、处长公选也只是尝试,更上一层的干部基本上还处于超稳定状态,更无竞争机制可言。干部队伍的进出口均不通畅。在这种状况下要使队伍精干、高效就十分困难。另外,由于监督机制软弱,也助长了干部工作的神秘化和吏治腐败。干部工作中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当中最令人困惑的是党管干部的原则被曲解、被泛化、被当作一切无法无序行为的护身符。因此,改革既是体制的创新,也是利益的调整,有时代的动力,也存在着巨大的阻力。
四、把“三个代表”的思想落实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之中
现实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热点和难点。这当中既有体制上的缺陷,又有观念认识上的问题;既有利益调整的冲突,又有深层次的党政关系问题,较为复杂。这些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也是改革中的问题,所以只有用改革的办法才能解决。我们只有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领会和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以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加速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才可能打破坚冰,开辟新的道路。
(一)不断解放思想,更新“干部”观念
“干部”这一称谓在当今中国的使用频率非常高,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然而要问其确切含义,却没有多少准确的说法。一般人认为,凡是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除了工人就是干部。显然,干部的涵盖面非常广,不仅包括政府机构,也运用到了厂矿农村、大街小巷。不管你当不当官,只要你在管理岗位你就是干部;不管你是编辑、记者、教师或医生,也都属于干部行列。也就是说,党政单位和所有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都是干部。再加上军队、企业、农村、城镇中的干部,这个范围确实太大。干部的称呼原本是从革命战争年代遗留下来的概念,凡是革命队伍的大小负责人都被称作干部。今天这一概念已不能适应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因此,干部这一名词似乎该退休了,该用官员和国家公务员这一类名称来代替。许多人的身份和称呼需要更新。博士就是博士,教授就是教授,医生就称医生,用不着再加上一个干部的身份,更用不着用“副省级待遇的研究员”来定义科学家的身价。是干部过多导致了机构庞大,还是机构臃肿导致了干部众多?两者关系很难说清楚。但是,官本位的旧观念过多渗入干部概念,却是我国干部队伍庞大的内在动因。因此,循其名而求其实,从根本上清理和纠正干部人事制度中存在的弊端,是推进机构改革,精减和分流人员的先决条件。对于党政干部队伍、科技干部队伍和企事也干部队伍中的“干部”应该给以科学而严格的定义。
(二)实行分类管理,加速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这是我国加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也是实行党政分开的实际步骤。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通过制定法规,对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这对于调整干部结构,增强公务员素质,强化政府指挥系统,克服官僚主义,树立法制意识,提高行政效率都有积极作用。同时,推进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也是促进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必须认真搞好。过去机构之所以臃肿,冗员太多,原因之一是编制管理不够科学。各级编制主管部门一般把编制分为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自收自支编制。对编制管理的分类太粗、过于宽泛。因此,淡化干部观念,打破大一统的干部管理格局,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改革策略,可望收到好的效果。江泽民同志曾提出“逐步建立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的要求,这就是我们干部人事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方向。
(三)坚持与时具进,改革“党管干部”的方法
政府机构改革,必然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现行的干部制度还带有一些战争年代的痕迹。这套体制从执政党指导思想上来看有它特定的历史根源。战争时期革命任务的艰巨促使党站在斗争的前列,起到核心的作用。党指挥枪,党管干部就是当时组织路线、干部路线的体现。1949年之后,我们沿袭了这套制度。党管干部不仅是原则,而且具体化为各级党组织管理国家各级干部。近50多年来,我国各方面情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政府职能、干部队伍都在变革,党管干部的方法又怎么能不变呢?当前,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要建立适合于市场经济正常发展需要的、机构设置合理、职能科学明确的现代化政府系统,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党管干部的方法如何政革。
党管干部的政策原则与建立民主科学的干部人事体制两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随着时代和情况的变化,党管干部的内容和方法却应该改革。新时期党管干部,主要应体现在管路线、管方针、管政策上,体现在对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选拔上。评价干部应主要建立客观公正的标准,而不是凭个别领导人的主观判断为尺度。党管干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实现。可以通过法制来管,用立法执法的手段把党的意志注入依法治吏中去;可以通过民主来管,让人民更广泛地参政议政,监督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还可以通过干部人事中的激励机制、自净机制来管,让各类干部在自己的行业规范中行事,按行业纪律自律,也会很有效力。同时可以借鉴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新时期改革党管干部的内容和方法,不仅能对机构改革起到示范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方法。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改善党的领导才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个富有远见的命题。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这是江泽民同志在新世纪向全党发出的号召。当今世界,时代在前进,实践在发展,党要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领导水平和艺术。党完全可以在宏观上管住,在微观上放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统一的治理方略,通过法纪,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去实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只有这样,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新时期才能正确贯彻执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才能顺利进行,改革的任务才能如期完成。
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本身也是一场革命,其任务十分艰巨,其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因此,我们不能期望一蹴而就。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该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防止少数握有实际权力的人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名踢开现在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为自己提拔安插亲信、搞小团体主义、拉圈子大开方便之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中必须高举“三个代表”的旗帜,坚决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用制度保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在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才能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