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云南民族工作永葆生机的源泉
面对21世纪的新形势,江泽民总书记总结过去,着眼现实,前瞻未来,提出了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精辟论断。而从民族工作的历史来看,民族工作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一部分,在社会主义
民族工作是创新的工作。理论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成为了推动民族工作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
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还处于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加之历代反动统治阶级推行民族压迫歧视政策,民族工作面临十分繁重的任务。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云南民族工作开始起步:疏通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采取“联合封建反封建”的和平协商土改和不分土地、不划阶级的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完成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有步骤地引导各民族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云南的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云南各族人民把大胆探索的勇气同科学求是的精神统一起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闯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民族工作新路。即:一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从根本上保证民族工作这项具有政治性、全局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殊工作,沿着正确的轨迹奋进;二是高举民族团结大旗。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方针。正确区分和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三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把民族地区经济搞上去,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的生活;四是贯彻“教育为本,科教兴滇”战略,加快发展民族教育,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五是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造就一支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意气风发的民族干部队伍;六是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
在世纪之交,江泽民同志指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大力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推进党和国家和各项工作,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江泽民同志多次入云南、贵州、四川、西藏、新疆、青海、内蒙、宁夏、广西等西部民族地区考察调研,结合少数民族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高屋建瓴,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工作的一系列思想,科学地指导着民族工作的实践。
云南从实际出发,结合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1987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过5次重要的民族工作会议,探索民族工作新思路,深化民族工作指导思想。第一次(1987年)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为指导,指出了我省边疆民族地区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第二次(1989年)结合国际上出现的民族纷争、东欧剧变,认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总结推广我省发展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功经验;第三次(1992年)强调在全省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教育,提高干部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自觉性,部署90年代民族工作的任务;第四次(1994年)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抓改革、发展、稳定三项主要任务;第五次(1999年)制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决定》,动员全省人民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努力实现富民兴滇的宏伟目标。
云南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依照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民族工作,涌现了许多民族工作的“亮点”。这些“亮点”又成为民族工作的强劲推力。如鲁奎山铁矿坚持国家开发资源同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玉溪烟厂把发展城市加工业同在民族地区建立原料生产基地相结合、思茅牛洛河茶厂实行城乡结合、科技与经济结合、开放与开发结合、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路子。各级民委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步形成了“抓学习、讲政治,抓调研、当参谋,抓宣传、强监督,抓协调、办实事,抓培养、出人才,抓建设、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行了异地开发扶贫、民族工作试验示范、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少数民族重点高中班和少少民族大中专班、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族一策”、“边境免费教育”和解决“热点”问题等9大“创新亮点工程”。
在新的世纪,云南省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提升和开创新的“亮点工程”。推进云南“兴边富民行动”,实行特色经济富边、民族文化活边、科教人才兴边、国际通道强边和团结奋进固边。加大对外对内开放力度,允许全省一、二类口岸建立“姐告式”经济贸易区。建立投资多元体制,逐步将BOT(为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等作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要方式,分步实现边境地区乡镇公路油路化,疏通区域间物流、信息流和人才流渠道。在边境地区实施以消灭“茅草房”为主要内容的“安居工程”,改变国门形象,改善群众的生存环境。继续开展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工作,完善推广措施,拓宽推广空间。加强民族试验示范工作,探索、总结、推广民族地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验和做法。组织实施“一族一策”工程,对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7个云南独有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的特困乡进行综合帮扶,促进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扩大免费教育工程,将边境免费教育工程扩大到边境所有乡镇和全省的扶贫攻坚乡、民族乡。根据新修改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云南省的贯彻实施办法,用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和协调民族关系。发挥民族文化资源丰富、多样的优势,正确处理继承、借鉴与创新的关系,积极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先进民族文化事业和产业,努力形成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力强、具有广泛影响的民族文化建设新格局,促进民族文化、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实践证明,创新是云南民族工作葆生机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