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在京举行
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教育的同志、全国人大、国务院、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长、全国13所民族院校校长等参加的本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于7月26日在北京举行。开幕式由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主持,教育部长陈至立代表教育部和国家民委作了题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开创民族教育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经过90年代以来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比较完整、具有我国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少数民族青少年和群众受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据统计,2001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中少数民族在校学生已达到1948.88万人,比1991年增长39%,普通高校在校生增长189%、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增长131%、中师在校生增长20%、普通中学在校生增长83%、职业学校在校生增长52%、小学在校生增长20%。
1996年至2001年,国家利用国债和其他专项经费,通过实施国家扶贫教育工程、“211”工程、西部每省、区重点建设一所高校、西部校园网建设、西部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高校扩招资助、普通高中发展、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项目,对民族和西部地区投入的经费达53.68亿元。近两年中央财政安排的30个亿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费和“十五”期间50个亿义务教育专款重点投向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教育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截止2001年底,全国民族地方699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中,已有358个县(旗)市、区实现了“两基”目标,占民族自治地方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51%。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少数民族专任教师达95万人,形成了在数量和质量上基本适应教学需要的少数民族专任教师队伍。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与会议代表座谈时指出,发展民族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必须坚持以发展为主题,加大对教育的投入,积极深化教育改革,努力开创民族教育事业的新局面。一是以实现“两基”为重点,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十五”期间,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基础上,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两基”的县达到70%以上;到2010年,要使少数民族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形成具有中国特色、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民族教育体系。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教育的投入,深化教育改革,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方投资办学的局面,促进民族教育发展。要从实际出发,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改革办学体制,增强办学活力,保证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民族地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对广大师生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加强我国各民族团结奋斗光荣传统以及优秀文化传统的教育,使各民族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思想意识,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四是搞好双语教学。要在认真做好学校教育中民族语文授课有关工作的同时,抓紧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汉语教学,提高汉语教学质量,搞好少数民族学生的外语教学,使民族教育更加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在会议结束时的总结讲话中,代表国家民委、教育部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期间,吉林省教育厅厅长蒋力华、黑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广东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杨泉明、云南省教育厅厅长杨崇龙、甘肃省教育厅厅长李膺等代表从不同侧面介绍了本省发展民族教育的成就和经验,以及实施对口支援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学习了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和国家民委领导张保庆、赵沁平、江家福、牟本理、图道多吉、郝文明等也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