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一瞥
李云昌 报道
1991年,国家民委和广播电影电视部举办了一次全国民族知识电视大奖赛,当时的参赛代表队除来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解放军、武警部队之外,还有计划单列市和一些省会所在市。竞赛采取一场笔试、三场复赛和一场决赛的形式进行并通过电视播出,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可以说,那次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次学习、宣传和普及民族知识的热潮。
10年过去了,国内国际形势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一些新成长起来的年轻人、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对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以及民族常识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促进广大干部、知识分子和青少年了解多民族的国情,学习和普及民族知识,国家民委与广电总局决定再次举办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活动。
这次全国民族知识电视竞赛是对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知识进行再教育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学习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再动员,是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增进民族团结的有效途径,是宣传西部、开发西部、建设西部,增强民族自我发展意识的实际行动,是反对民族分裂,反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行分化、西化、搞“和平演变”的有力回击。
8月29日,33支代表队经过5天的激烈角逐,最后解放军代表队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第一名;北京市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代表队并列第二名;云南省代表队、四川省代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代表队、河南省代表队并列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