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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的经验值得向散杂居民族地区推广!”
——牟本理副主任谈江西民族工作社会化
/本刊记者

   “大民委”的含义

有多少人认真注意到过“民族事务委员会”这个名称的含义?今年三月,在云南红河县召开的一次现场会上,牟本理副主任特别地对它作了一番辨析:

“现在国务院中叫‘委员会’的部门不多了,‘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之所以叫做‘委员会’,是因为它的职能是综合性的。既有制订民族政策、法规的职责,又有督促检查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职责;既有政治经济方面的工作任务,又有文化教育等其他社会事业方面的工作业务;既有维护民族团结、疏通民族关系的职能,也有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做民族工作的职能。这就是‘大民委’的含义。”

目前有多少民族工作部门意识到了应当努力实现“大民委”的工作职能?在这次现场会上,牟主任说:“许多民委,特别是基层民委,实际上发挥的只是‘小民委’的作用。这种状况要尽快改变。”

牟主任说:这是他在许多具体工作中思考和抽象出来的,是他的一个忠告。

江西的个案

今年以来,在各种会议以及简报材料上,牟主任格外留意到了江西省民宗局所呈现出来的独特个案:在这个少数民族人口不足20万的典型的散杂居省份,一个独特而醒目的命题被提出来——“民族工作从部门化向社会化转变”;省民宗局为此经过了近十年的探索,最终走通了一条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民族工作合力,建立民族工作社会化机制的道路。

把民族工作从“部门推进”转变为“社会推进”;将散杂居民族工作从零散的、部门化的、低层次的工作方式,转化成系统的、社会化的、高层次的工作方式;把民族工作部门从运动员的身份淡化出来,变成裁判员和组织者,变亲自上场打好一场球为组织大家打好若干场好球——江西的作为,可以直接释意为:民族工作部门大胆地到社会各个领域里为自己的工作挖掘和配置新的资源,从而扩张和在新的层次上实现民族工作部门的职能。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否正好是“小民委”完成向“大民委”转变的一种途径和方式呢?

牟主任对于江西的民族工作怀着一种敏锐的关注——当记者并未费太多周折就得到他对于这次采访的允诺时,面对记者他对江西的情况如数家珍。一切都表明:他对于江西的民族工作了如指掌,并作过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首先,江西省民宗局所完成的职能转变被牟主任称为“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既然是“根本性的”,那么,它应当意义重大。——“职能转变是我们在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后的一个必然要求。”牟主任说。“政府机构为什么要改革?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如果政府职能不实现一个历史性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建立就要受到阻碍,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就不能充分发挥。”

相信牟主任是在为我们理解江西省民宗局的“民族工作社会化”提供一个广阔的社会和历史背景。民族工作部门实现职能的转变是由市场经济条件决定的。只有将中国正在发生的社会经济变革纳入到视野中,我们才能真正理解江西的作为。

实际上,江西省民族工作所迎来的大好局面,得益于他们在政府、社会和民族地区之间抓住了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利契机,驾驭了中国社会经济变革形势下的每一个机遇,唯此才能从传统的职能定位跳出来,借政府之力,聚社会之能,从而使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获得新的力量源泉,驰入一个新境界。

当然,这一带有必然性的转变并不是所有地方的民族工作部门都理会并实现了的。“一些地方还没有适应这个变化,当然也就没有实现这个根本性的转变——这些地方还为数不少。其结果就是力量单薄,职能缩小。”牟主任说。

这正是牟主任认为“江西的经验值得向散杂居地区推广”的原因。

挖掘民族工作社会化的科学内涵

牟主任认为是如下几个因素保障了江西的民族工作社会化道路的成功:

 “首先,是认识到位,定位准确。”民族工作不应当仅仅是民委一家、一个部门的工作,而应当是全党全社会的工作。在一些散杂居地区,虽然少数民族人口较少,但民族种类可能很多、居住分散,正是在这样的地方,民族工作一定要由全社会来做,全民来做;民委只应当起一个综合、协调的作用。有了这样的认识,才有了民族工作社会化的准确定义——这就是必须在党委领导下,在民委协调下,展开民族工作的社会化道路。

“其次,组织健全,齐抓共管。

“民族工作要走上社会化的战略道路,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组织保证。这是因为民族工作与社会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民族经济,跟政府的各个经济部门有着重要的关系;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有赖于文化部门的高度重视;民族干部的培养,又取决于组织部门对于民族干部问题的重视程度和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也就是说,一个地方民族工作的局面是否打得开,与政府部门、社会各个方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江西的一个很得力的经验,就是在省民宗局的努力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成立了一个‘江西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这个机构使民族工作社会化有了一个组织保障,它把各个政府工作部门的成员都吸纳了进来,定期讨论民族工作,定期了解民族工作的最新发展动向,所谓‘知情才能出力’,从而使政府各个部门都强有力地参与进了民族工作之中,最终形成了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对民族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三,职能的转变尤为关键。

“民族工作实现社会化推进,主要是民委的职能发生了变化,由小民委转变成了大民委;小民委以前是由自己抓民族工作,看起来很忙、工作千头万绪,但实际上工作做得很有限。机构改革以后,民委的职能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民委成为了一个协调性的部门、一个综合性部门。我们应当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使政府对少数民族的最新情况、最新动向、最新需要、最新困难有所了解;应当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对党和政府制定民族政策提供建议和依据。也就是说,机构改革以后,民委的主要职能就是跟踪调研,督促检查。作为一个职能部门,民委绝对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小政府,而是要通过我们的服务职能、协调功能、综合职能,来调动各个部门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进民族工作,这就是小民委向大民委转变的意义。当然,民委的自身建设也至关重要,有了一支热爱民族工作、具有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的民族工作队伍,才能担当起大民委的职能。

“江西正是因为完成了这一转变,才保证了民族工作社会化道路的成功。”

 牟主任的概括准确而精当:江西民族工作精彩在于职能的重新定位,关键在于创建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最终完成了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的一个新思路——在社会中寻找到民族工作新的工作层面,把民族工作融入到社会工作中,从而站在社会的高度构造民族工作的新平台。

“江西民宗局为我们的散杂居地区民族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一条新的经验,一个新的方法。”牟主任最后强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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