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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月23日是中国鄂伦春族历史上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这一天,鄂伦春族的主要聚居地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发出布告,包括鄂伦春猎民在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严禁猎捕、出售、收购、携带野生动物。鄂伦春族千百年来狩猎的历史从此结束。

    鄂伦春族是本世纪50年代以前中国唯一一个主要依靠狩猎,辅以采集、捕鱼为生的民族。他们在东北地区大、小兴安岭绵亘数千里的原始密林中,带领猎犬,策马持枪,捕获着獐狍鹿等野兽,游动在辽阔的林海里,过着飘泊不定,到处迁徙的生活。他们吃的主要是兽肉和野菜,穿的主要是狍皮制成的衣服,住的是风吹雨打的“仙人柱”(一种用20至30根木杆搭成的圆锥形帐篷),社会形态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农村公社发展阶段,同时存在有家族公社的遗迹。与鄂伦春族社会发展相似,同样以游猎为生的,还有鄂温克族的一部分。他们聚居在大兴安岭北麓的敖鲁古雅原始密林。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九一八”事变并占领东北后,对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实行“不开展其文化,维持其原始生活,当作特殊民族进行隔离”的野蛮政策,并用配给鸦片和进行细菌试验等恶毒手段,对这些民族进行摧残。由于各种疾病蔓延,鄂伦春族只剩下一千多人,游猎的鄂温克人只剩下一百多人。

    东北地区获得解放以后,以游猎为生的鄂伦春和鄂温克人民获得了新生。鄂伦春族聚居区建立了自治旗,敖鲁古雅的鄂温克族建立了民族乡。由于狩猎生产具有极大的局限性和不稳定性,党和人民政府在发展狩猎生产的同时,开始引导鄂伦春族和狩猎的鄂温克族发展多种经济和实现定居。为了转变鄂伦春人对定居的看法,人民政府不仅广泛宣传定居的益处,同时组织外出参观,举行座谈会等等,使定居的条件逐渐成熟。从1953年至1958年,政府在内蒙古和黑龙江鄂伦春族聚居的地区,选择依山傍水、交通方便、水质清洁、有利于猎、农、牧、副等多种经济类型发展的地方,先后建立了15个定居点,并承担了大部分建村费用,使昔日游猎的鄂伦春族全部定居。1954年至1968年,鄂温克族猎民也全部实现了定居。

    实现定居对游猎民族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定居使他们改变了经济结构,由单一的狩猎经济向农业、林业和多种经营转变。经过40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的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出现了许多种粮大户,养殖专业户和蔬莱大王等开展多种经营的典型。定居还使他们获得了发展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条件,拥有了自己的大学生甚至硕士和博士。从游猎到定居到全面的经济文化发展,昔日的游猎民族用自己的经历说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少数民族的社会文化发展才能产生这种历史的飞跃。

/肖 方
——中国东北游猎民族的社会文化变迁
从游猎到定居到全面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