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百年前,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开始出现现代学校教育,但发展非常缓慢。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绝大多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只有为数不多的中小学,高等学校寥寥无几,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学校。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缺乏受学校教育的机会,文盲率很高,有的达到80%,有的甚至在95%以上。有一些少数民族仍然依靠刻木、结绳记事和计豆计数。
然而历史的时针指向今天,中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不仅逐渐普及了小学教育甚至中学教育,还建立了一大批门类齐全的高等学校,形成了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全面而又系统的教育网络。少数民族群众普遍享受受教育的机会,许多少数民族有了自己的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甚至博士后。
中国少数民族教育蓬勃发展的主要原因是党和国家十分关心和重视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确定了民族教育的总方针,对全面开创和迅速发展民族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间虽然经过了曲折发展的道路,但从50年代开始,党和国家即从人力、物力、财力等各方面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实行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如在中央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的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部门内,设立少数民族教育机构或专人负责掌管少数民族教育;从财力上给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提供保障,除拨出正常的教育经费外,还专门设置了少数民族教育补助费和其他专款;要求少数民族教育从实际出发,采取适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特点的多种办学形式;要求少数民族教育根据少数民族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在一些民族学校实行“双语教学”;重视和加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所需师资的培养、培训和输送工作;在少数民族学生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上实行特殊的照顾政策;积极开展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协作;采取异地办学,在内地的中专、中学举办西藏班,开办西藏中学,等等。此外,社会各界力量也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在海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也为少数民族教育作出了贡献。
建国5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来,经过党和政府及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中国的民族教育有了很大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符合少数民族特点的民族教育体系。有关专家学者根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进行计算研究后,证明有17个少数民族的成人文盲比率已低于汉族;有14个少数民族每百人中所拥有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数高于汉族;有9个少数民族每百人中拥有的小学以上文化人数高于汉族,有1个少数民族此项指标与汉族相等,有3个少数民族接近于汉族;有12个少数民族的文化教育水平综合均值已超过汉族。1996年,全国民族自治地方有各类学校104538所,其中普通高校96所(包括12所民族院校),比1952年增加85所;中等学校13460所,比1952年增加12929所;小学90982所,比1952年增加31385所。有各级在校生2800多万人,其中普通高校在校生18.65万人,比1952年增长41.4倍;中等学校在校生767.2万人,比1952年增长30.9倍;小学在校生2014.76万人,比1952年增长3.3倍。有各级学校专任教师136.16万人,其中普通高校专任教师29223人,比1952年增长51.3倍;中等学校专任教师49.4万人,比1952年增长47.4倍。在民族自治地方的96所高校中,1996年共有在校研究生2781人。
进入90年代以来,党和政府在推行科教兴国战略计划的同时,更加重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1998年,中央政府和新疆地方政府及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投入6亿元巨资,举办“科教兴新”工程,争取到2000年使新疆30个贫困县98%的学龄儿童有学可上,80%以上的孩子可以上初中,同时改善当地的教学环境和教学设施,使这些地方教育落后的状况彻底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