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的哈萨克族已不是一百年前的哈萨克族,而是具有现代性的民族。
人口挡案:百年之变
一百年来,哈萨克族的人口变化较大。自19世纪下半叶清政府与俄国划定国界后,不少哈萨克族不愿为沙俄所统治,迁入中国境内。民国初年,又有一部分不愿改变生活习俗的俄属数千户哈萨克族“羡慕中国之生活,开始向塔城、阿山(阿勒泰)、伊犁一带迁徙。”民国五年(1916),不甘受沙俄压榨和征兵的哈萨克族又迁入新疆不少。俄国十月革命后,又有部分俄国境内的哈萨克族迁入新疆境内。30年代初,苏联“实施五年计划,凡人民财产悉归国有。哈萨克之财产,唯牛羊驼马而已,一经没收,无以为生,故俄哈纷纷逃入新疆。一岁之中,逃哈入新疆,数有逾万者。”
本世纪初,哈萨克族的主要分布在阿勒泰、塔城和伊犁三个地区,后来有一部分人迁徙到新疆的巴里坤、木垒等地。1935年至1939年,原居新疆境内的哈萨克约一万二千余人迁入甘肃。1938年,迁入甘肃的哈萨克族又开始迁徙青海等地。4本世纪30—40年代,阿勒泰地区发生多次战乱,不少哈萨克族四处逃散,迁往科布多及其他地方者不少。
哈萨克族的人口数,本世纪初未见有统计数字。据现有资料,较早的哈萨克人口统计数字是1928年国民经济讨论处的统计,为437,000人,占全疆人口的12.5%。1949年为443655人。新中国建立后,曾进行过四次人口普查,1953年为509,375人,1964年为491,637人,1982年为907,546人,1990年为1110,758。
据1990年人口普查,新疆有哈萨克族1106989人,此外,甘肃有3148人,青海有521人,北京有302人,陕西有102人,四川有67人,上海有61人,吉林有40人,江苏有32人,辽宁有30人,其他省区亦有少量分布。
语文档案:三次变迁
哈萨克语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一百年来,哈萨克语的语法基本没有什么变化,语言变迁主要表现在词汇量的增大。受主体民族的影响,汉语借词较本世纪初增加了许多。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增加了许多现代科学技术名词。本世纪以来,哈萨克的文字变迁较大。历史上,哈萨克族曾经使用过突厥文、回鹘文等多种文字。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逐渐采用阿拉伯字母拼写自己的语言,史称察合台文。直至本世纪初,仍使用这种文字。据笔者在1983年在阿勒泰地区档案馆发现的写于1883年的哈萨克察合台文文书来看,当时的察合台文只有28个字母,词汇也与现代哈萨克族语有差别。20世纪二、三十年代,哈萨克族知识分子为使阿拉伯字母与哈萨克语的语音系统相适应,曾两次改革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哈萨克文字,形成了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现代哈萨克文。这种文字共有33个字母,其中元音字母9个,辅音字母24个。这种文字在本世纪80年代之前,被称为“老文字”。
1959年,语言文字工作者为哈萨克族设计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方案。1965年起开始推行哈萨克新文字,并一度与老文字并用。70年代至80年代初,新疆的哈萨克学校全面使用新文字教育,报刊、书籍等也以新文字为主。1982年,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议恢复老文字。9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全面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老文字和改变并行维吾尔、哈萨克新老文字”的决议。于是,推行17年的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哈萨克族新文字被停止使用,全面恢复使用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老文字。这一决定对哈萨克族影响很大,80年代初,大部分青少年不认识老文字,经过学习后才逐步掌握、熟练老文字。
这样,本世纪以来,中国哈萨克文字经历了三次变迁:察合台文—老文字—新文字—老文字。
从氏族部落,到民族区域自治
哈萨克族历史上的政治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最早的是氏族部落政治制度,阿吾勒、氏族、部落等各级组织各有其头目,这些头目都是在自己组织内推选或世袭的,而不是上一级头目指定或加封的。大小头目之间是上下臣属关系。其次是宗法封建职官制度,它是氏族部落制和封建制相结合的产物,即既保留氏族部落制的基本形式和特点,又具有封建制的特征。
哈萨克族臣属清王朝后,其政治制度基本上仍是宗法封建制。清政府在原有氏族部落的基础上,授与部落首领以王、公、台吉等爵,并授以顶戴、花翎。本世纪初,伊犁和塔城地区大部落头目委以“公”,氏族酋目多半委以千户长,其下则委以百户长和50户长。公之下有台吉、乌库尔台、扎楞、藏根等。乌库尔台之下有1—3名扎楞,每个扎楞之下有1—3名藏根。台吉略等于千户长,藏根略等于百户长。
民国初年,哈萨克地区基本沿袭清代的制度。袁世凯就任总统时,封阿勒泰地区克烈部落的精思汗公之子艾林为郡王,封乌木尔台为公,封马米和扎克热亚为贝子。另有12个台吉、12个乌库尔台。台吉、乌库尔台、扎楞和藏根则是由本氏族部落推选,再由政府加委。塔城、伊犁等地仍实行千、百户长制度。自1942年起,新疆省政府取消清代沿袭下来的爵位和职位名称,以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保长、村长代替。但部落头目的特权仍然被保留。因此,一些部落头目既是县长或区长,同时又是某一部落的头目,可以管辖各地的该部落成员。如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的阿布勒马金,是一个世袭的部落头目。其曾祖父库勒别克是清代克烈部落的四个比之一,祖父纳申袭父职,父亲乌木尔台初继父职为比,后为清政府封为乌库尔台,以后又升为台吉,民国初年被封为公。乌木尔台死后,公爵传给阿布勒马金,台吉则传给其弟科里什。国民党统治时期,阿布里马金任布尔津县县长,三区革命时期复任县长。阿布勒马金不但是部落头目,而且掌握政权。他可以管辖阿勒泰地区各县的整个贾迪克大氏族,又可以统治居住在布尔津县内的各个哈萨克部落。新中国成立后,为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此后,哈萨克族有了当家作主的权利。1954年成立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1954年成立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属哈密行署管辖。1954年7月17日成立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954年成立甘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哈萨克族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权力机关和一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各级自治政府首脑由哈萨克族担任,政府内主要部门的正职也一般由哈萨克族担任,各级干部中哈萨克族也占有较大的比例。
一百年来,哈萨克的社会经济发生较大的变化。历史上,哈萨克族主要从事游牧业,直到本世纪50年代,畜牧业仍是主要的经济生产。
哈萨克族以牧业为主,一些地方也兼营农业。农作物一般种在冬牧场,春天离开冬牧场前翻好地,播上种子,随即离开。一般不进行管理,冬天回来收割粮食。民国初年,新疆伊、塔、阿等区开放荒地时,哈萨克族也曾领到一些,但在当时他们不愿开垦耕作。为了交纳租粮,把领到的荒地,多数以很低的地价让与其他民族。至30年代之后,哈萨克族牧民感到完全靠牲畜生活没有保障,一旦碰上自然灾害,便难以生存,于是他们也争着找地耕作。特别是福海等县的哈萨克牧民,从事半耕半农的较多。
本世纪50年代末之后,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片面强调以粮为纲,大批牧民转向农业,成为农民。至80年代,主要从事农业的哈萨克族约占三分之二,只有约三分之一的人主要从事牧业生产。哈萨克族地区的工业、商业等主要是在新中国建立后发展起来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工矿企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发展很快,一些城市成为新疆现代工业的重要城市。哈萨克族本世纪的社会生产,经历了由纯牧业生产向半牧半农生产发展的阶段,直到今天,形成了工农牧商等多行业并存发展的局面。
在畜牧业生产方式上,哈萨克族在20世纪里经历了由游徙──定居的过程。本世纪以来,哈萨克族仍然延续千百年来祖先遗传下的的游牧生产方式,逐水草而徙,居无定所。把牧场分为春牧场、夏牧场、秋牧场和冬牧场。春牧场和秋牧场是同一个牧场,只不过是放牧的时间不同而已。春、秋牧场一般在山坡或山脚下和沿河两岸的草场上,夏牧场在气候凉爽、水草丰盛的高山上,冬牧场一般在避风、朝阳的山沟、凹地或河谷两岸。游牧生产组织为“阿吾勒”,多由血缘关系较密切的五六户至十几户组成。阿吾勒中的各户共同在一个牧场上放牧,并按季节一起转场。有些地区的四季草场,相距千里,牧民搬迁多达上百次。每一个阿吾勒、氏族均有自己的牧场,不但其他民族不能侵占,就是其他阿吾勒、氏族也不能侵占。直到70年代,这种游徙生活方式仍占主要地位。
游徙生活有许多弊端:如难以抵御自然灾害,畜牧业生产没有保障;影响科学管理,无法实现畜牧业现代化;生命财产没有保障等。由于毡房十分简陋,没有任何安全设施,牧民长期睡在草地上,患各种疾病的人很多。牧区没有医疗点,患病必须长途跋涉送医院。由于游牧生产方式需要较多的劳动力,因而牧民都希望多生孩子,尤其是男孩,搬迁没有男劳力是很困难的。因此牧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很难做,由于牧民全家大小随牲畜迁徙,没有固定住所,在牧区办学困难重重。
在现代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牧民都是定居或半定居,完全随水草迁徙的民族已经很少。近二十年来,哈萨克族地区各级政府把牧民定居当作畜牧业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现在,有一半以上的哈萨克族牧民实现了定居或半定居。从游徙到定居,是哈萨克族牧业生产方式的一大变革,它标志着哈萨克从此告别数千年遗传下来的古老的生产方式,进入现代牧业生产的行列。
哈萨克族历史上基本依靠天然草场和人工放牧,这一特点决定了哈萨克族历史上一直实行牧场公有、牲畜私有的制度,每一个部落、氏族和阿吾勒都有自己的牧场。但牲畜是完全私有直至本世纪50年代,仍一直保持这种所有制形式。
新中国建立初期,在牧区实行民主改革时,充分考虑到哈萨克族牧业生产的特点,采取“三不两利”(不分、不斗、不划阶级,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是完全符合哈萨克族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条件的。但1958年后,不顾客观实际,硬把户有户养的牲畜变为集体经营,实行公社一级核算,这一生产关系的变革根本不适应当时的生产力水平,集体所有、平均分配的体制导致了牧民吃集体,牲畜吃草场的“两个大锅饭”,严重挫伤了牧民的生产积极性。
1978年后,牧区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基本路线,经营方式等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80年代初,参照农业大包干办法,摸索牧业包干形式,实行铁畜承包责任制,1985年之后,又由铁畜承包责任制过渡到“牲畜折价归户”经营制,同时把草场也相应地划归牧户使用,实行“畜、草双承包”责任制。这种制度使牧民享有既经营草场,又经营牲畜的自主权,基本上实现了人、草、畜、责、权、利的统一,极大地调动了牧民的主观能动性。
由上可见,一百年来,哈萨克族的畜牧业所有制形式经历了“牲畜私有—牲畜公有—牲畜私有”的过程。不过,80年代以来的牲畜私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牲畜私有,与50年代前的牲畜私有大不相同。
以往任何一个世纪无法相比的一百年:文化变迁
现代化的主要特征之一是国民的文化素质高。一百年来,哈萨克族文化素质的提高是以往任何一个世纪无法相比的。本世纪上半叶,哈萨克中不识字的人占80%以上。1944年,伊犁、塔城、阿勒泰三区仅有哈萨克族小学79所,在校学生仅有6200人。1949年,三区共有小学489所,在校学生52719人;中学(包括七年制学校)共13所,县办中学班17个,在校中学生1610人。
50年代后,哈萨克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得到飞速的发展。1966年,伊犁全州有69所中学,在校生23661人;小学880所,在校生169579人;到1982年,全州中学有409所,在校学生158233人;小学1571所,在校学生395645人。此外,全州还办有不少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学校。10据1990年人口普查,哈萨克族在校学生数共有260691人,占总人口的23.47%,男生133755人,女生126936人。其中大学本科2316人,大学专科2447人,中专6603人,高中16555人,初中44373人,小学188397人。
据1990年人口普查,具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75012人,占总人口1110758人的69.77%。1990年,每千人中文化人口全国平均为698.1人,而哈萨克族为697.7人,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与此同时,哈萨克族的文化观念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哈萨克族历史上主要以牧为生,形成一种相对固定的文化心理模式。改革开放之前,这种文化心理模式表现在:商品意识差。哈萨克族历史上没有形成过真正的商品经济,他们耻于经商,甚至认为经商是低贱的,认为通过做买卖赚别人的钱是不道德、不光彩的,因而在50年代前的哈萨克族中,几乎是找不到商人。自己财物有剩余的话,宁可送人,也不愿去出售给别人。这种重义轻财、轻商贱利的古朴的民风长期延续下来。
竞争意识淡薄。50年代前,哈萨克族民风淳朴,与世无争。50年代后由于长期在体制上实行一大二公三统四平的原则,缺少竞争机制,干和不干一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竞争的环境和条件,因而也就无法形成相互竞争的意识。
依赖意识较强。哈萨克族长期的游牧生活促成了较强的依赖意识,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赖自然,靠天吃饭。改革开放前,大多数牧民依然是靠天养羊,过着千百年遗传下来的“逐水草而徙”的游牧生活。二是依赖政府,依赖国家。50年代前,恶劣的自然环境使哈萨克族形成依赖长老的生产经验,因而大小事务均由氏族部落头目和长老作出决定,人们无条件地服从。因而哈萨克族集体意识较强,个人意识较弱。
积累和再生产意识差。由于长期从事自然的游牧经济,改革开放前的哈萨克族基本上没有形成积累和再生产意识。80年代牧区自牲畜作价归户以来,牧民的牲畜头数迅速增加,但牧民真正富起来的并不多。不少家庭有温饱就心满意足了,不思积蓄,不求发展。他们不是把剩余的资金去积累和扩大再生产,而是花在送礼、喝酒、奢办婚丧嫁娶等活动上。不少人一旦手中有钱,便买酒畅饮。一旦有客人到来,便宰羊招待。
进入90年代以来,特别是自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随着市场、物价的放开,大量个体商贩的涌入,使广大牧民饲养的羊、牛、马及其畜副产品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的机会。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同时在其他民族的影响下,使哈萨克族的传统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有了初步的商品意识、竞争意识。原来不会经商的哈萨克族走出毡房,学做买卖,出售羊肉、畜副产品、刺绣品等,有的还开起了饭馆。依赖、依附意识也逐步得到改变,独立、自主、自信、自强、自信的现代意识,在哈萨克族中逐步形成。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如果竞争意识不强,将落后于其他民族。文化观念的现代化,为哈萨克族经济和社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我们相信21世纪的哈萨克族,现代化的速度将会越来越快,他们将以全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