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典型发言重庆市民委
去年,为了提前做好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准备工作,我委组织了“重庆市民族工作学习考察团”,于4月18日至25日赴毗邻的、民族工作在全国较有影响的湖南、湖北及四川三省学习考察。重点学习考察了三省民族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民族经济政策、民族立法及民族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同时,我们还于今年5、6月分别组织部分民族工作干部到北京、河北和云南、广东、海南、深圳等地考察散居民族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重庆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现已报市政府审议。7月,市委书记贺国强主持市委常委会议,听取了市民宗委关于川、鄂、湘三省民族工作基本经验、我市民族工作的主要差距和工作思路的汇报。
会后不久,贺国强书记就选择了黔江民族地区作为自己调查研究的首站,走遍了5个自治县。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委分管民族工作的李学举副书记召集了有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小型会议,就我市如何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
会议决定在2000年第一季度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首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会前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我市到2010年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
河南省民委
去年,10月8日省民委党组及时召开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10月18日,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李成玉同志、省委统战部长郭国三同志听取并研究省民委关于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决定由省民委、省计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行、省水利厅、省教委、省扶贫办、省邮电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研组,对民族区、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加强民族区、乡(镇)基础建设的意见,报省委、省政府决定。调查组两次深入19个区、乡(镇)进行实地考察论证,确定了62个涉及交通、水利、学校、邮电、卫生的基础建设项目,总资金3451万元。省政府研究决定,62个项目全部列入2000年河南省基础建设计划予以实施。
10月27日,中共河南省委书记马忠臣主持召开常委会议,听取了省民委关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及贯彻意见。
省委常委还就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出了6条重要决定。
11月19日至20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召开了河南省民族工作会议,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河南省民族工作的重点。
到12月23日,全省18个市、地的党委、政府都已听取了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了贯彻意见。有5个市、地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各地市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
湖南省民委
10月23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石昌禄主任代表省民委党组所作的关于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和我省民族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省委、省政府20多个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根据省委常委会议的决定,我省将于今年上半年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新世纪的民族工作。同时,研究制定新的民族优惠政策,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加速发展。
首先,加大资金投入。省财政今年扶贫资金在原有基础上新增500万元,同时,要求扶贫资金要集中使用。其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去年12月3日,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支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扶贫攻坚的意见》(湘发[1999]18号),替代即将失效的湘发[1994]17号文件,继续把湘西自治州作为扶贫攻坚地区。文件明确省直部门、省辖6市对口扶持湘西自治州实行责任制。
今年,在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前后,省委、省政府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2000——2010年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关于加快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广东省民委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按照省领导的要求,省民委立即组织落实:一是由领导带队深入民族地区进行调查研究,向当地领导传达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措施。二是由省委副书记黄丽满召集省直21个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就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共同做好我省民族工作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在此基础上,省民委起草了我省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上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修改审定,形成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族工作意见》稿。
在认真调研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于11月29日在广州市召开了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省长卢瑞华、副书记黄丽满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副省长卢钟鹤宣读了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会议还讨论了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族工作的意见》稿。
全省民族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根据会议讨论中提出的意见,修改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族工作的意见》,共4章20条,印发各地贯彻执行。
为帮助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省委、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项目投入资金估算约4亿元。
吉林省民委
去年10月19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了省民委的汇报,着重研究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11月1日召开了吉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省跨世纪的民族工作。省委书记王云坤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表彰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共260个。其中有3名个人享受了省劳模待遇。省里会议结束后,各市州地都相继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央和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我省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始终把搞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省政府专门就加强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表彰大会的宣传做了部署,下发了文件。在省表彰大会期间,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了全方位的报道。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民族工作的良好氛围。我省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时,坚持把大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作为重点。
我们提出了强化宏观指导、加强典型引导、把握重点和注重实效四条原则,并着重在实现四个转变、发挥好四个作用上做了一些探讨和工作。
我们抓住省里制定“十五”计划的时机,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关于在全省“十五”计划中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省计委在具体研究制定全省“十五”计划中,要重视和突出民族地区在全省发展的重要位置,从经济和社会各个方面加大对民族地区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
福建省民委
去年10月9日上午,省委即召开常委会,听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情况的汇报,省委书记陈明义强调,福建的民族问题主要是发展问题,要继续举全省之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民族地区发展。代省长习近平指出,民族工作的重要性怎么估计都不过份,并要求将民族地区的发展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之中。省委常委会决定:(1)召开全省民委主任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中央会议精神;(2)在欢庆澳门回归的喜庆日子里,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隆重表彰被国务院和省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会议期间组织受表彰的各民族代表和民族工作者代表到福州、泉州、厦门及福厦高速公路沿线参观考察;(3)将加快和改善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列为全省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事项,继续抓好去年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闽委发[1998]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4)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族政策大检查活动。
去年10月3日中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刚刚结束,省委副书记方兆祥在京西宾馆驻地就召集我省参加会议的同志共同研究向省委常委汇报的提纲,提出了对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六条贯彻意见。11月22日,省委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对汇报中提出的六条贯彻意见,回良玉书记逐条表态,一方面表示支持,同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经过认真讨论,本着办实事,求实效的精神,最后形成五条实实在在的硬措施。
1、同意以省委、省政府名议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2、省级财政每年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副业补助费在原有基础上翻一番,分别由原来的100万元和40万元增加到200万元和80万元。各市地县特别是重点地方也要尽力从财政上给予扶持。
3、同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加强我省民族工作的若干规定》,由省民委认真做好文件稿的起草工作。
4、请省委组织部牵头,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共同参加,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有关规定得到认真落实。
5、关于民委办公用房、班子配备问题,拟在这次机构改革过程中一并考虑并予以解决。上海市民委
去年10月5日,分管副市长召集各部门召开协调会,就当前上海民族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研究。
10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民委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
会议决定:于11月下旬召开上海市民族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跨世纪的上海民族工作。
11月24日,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上海市民族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黄菊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匡迪主持会议,全体市委副书记和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分管副市长都出席了会议。市政府代表国务院向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的集体和个人颁奖。
11月中旬,上海召开全市对口支援工作大会,就下阶段对口支援工作进行了部署,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制定上海同云南的“十五”合作纲要,全面安排“十五”期间对口支援和经济协作工作。在新的世纪,上海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依法治市,逐步把上海民族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讲究实效,深入开展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依托社区,做好外来流动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员的管理工作;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上海民族工作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