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创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国家民委副主任  江家福

    这次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地总结建国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认真分析研究城市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部署跨世纪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全面开创21世纪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城市民族工作的发展历程与主要成就

    我国城市民族工作50年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是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开创奠基时期。主要任务是在城市贯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政策,消除民族隔阂,疏通民族关系,帮助城市少数民族解决就业、学习以及改善生产生活条件。1952年颁布《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是我国城市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一时期我国各民族的关系基本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由于“左”的影响,特别是反右斗争的扩大化等,城市民族工作受到了干扰,出现了曲折。主要表现是:忽视民族特点、地区特点;一些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被取消;出现了一些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情况等等。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使城市民族工作遭受了极大冲击,城市民族工作陷于瘫痪状态。

    197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城市民族工作如遇春风,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198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批转了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明确提出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要求。各地制定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正是在这种形势下,1993年国务院批准发布了《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改变了我国城市民族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状况。中国都市人类学会的成立并积极开展活动,也进一步推动了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研究和探索。这一阶段各地城市民族工作更加深入,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积累了许多经验,城市民族工作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进展。

    建国50年来城市民族工作风雨兼程,特别是改革开放20年来的开拓创新,使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城市少数民族的平等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城市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社会活动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发展。从全国范围来看,各城市少数民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类干部的比例一般都大大超过了本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

    ——城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国家通过各种政策措施,帮助、引导、扶持城市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事业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城市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平等权利得到了普遍尊重和保障。国家不仅在多项法律法规中做出了具体规定,各地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更为全面系统的专项条例及实施办法来保障这些权利。对少数民族的食品供应、节日活动、丧葬、宗教生活、民族语文书籍的出版以及民族语文的电视、广播等给予了资金以及其他社会资源方面的帮助;同时,对个别传媒中出现的不尊重或伤害少数民族的现象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坚决杜绝。

    ——城市民族工作的行政法规体系初步形成。从1952年的《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份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79年《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到1987年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我国城市民族工作一直朝着法制化的方向不断努力。1993年颁布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成为我国城市民族工作第一部系统、全面、规范的行政法规。同时,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了指向更为明确、执行更为简便的地方法规,城市民族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城市民族工作的理论框架初步形成。5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不断总结和提炼城市民族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运用相关社会科学理论对城市民族工作进行理论分析和研究,初步形成了有关我国城市化、城市功能和民族散居化以及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范畴、地位、作用、意义的理论。这些理论已成为指导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依据。

    ——城市少数民族的人才培养工作取得显著成就。国家为了使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快速成长起来,确立了有效的培养、选拔、使用机制。城市少数民族的干部队伍、知识分子队伍、产业工人队伍得到迅速发展,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人心。民族知识、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得到了广泛开展,并成为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模范执行民族政策、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已成为强大的社会舆论和良好的道德风尚。

    ——不断强化和拓展城市功能,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巨大成绩。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功能的强化,城市对民族地区的幅射作用越来越强大。城市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组织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经过各方面不懈的努力,目前已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形式多样、规模不同、渠道不同、内容不同、方法灵活的对口支援网络体系和机制。

    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50年来我国城市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形成了很多好的方法和思路,创造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既是城市民族工作长期实践的结果,又是各地民族工作不断探索、开拓的结晶,是民族工作的宝贵财富,是今后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最基本的经验主要有:

    ——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方针,是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石。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都雄辩地证明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遇到任何风波,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忘记我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基本国情,不能忘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是做好民族工作包括城市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前提。实践证明,哪里的领导重视,哪里的工作就有声有色,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欣欣向荣;相反,那里的工作就停滞不前,而且不断发生矛盾,出现问题。

    ——加快促进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城市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

    ——坚持法制建设,是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制定,是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城市民族工作长期行之有效的经验的总结,又可以使城市民族工作有法可依、使民族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从而使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动力源泉。

    ——坚持群众路线,建立民族工作网络,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基本手段。城市民族工作既宏观又具体,我们的工作只有面向基层、面向社区,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才有可能做好。目前,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组织,诸如民族团结协调小组、少数民族联络组、民族团结促进会、少数民族联谊会以及其他团体,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做好民族工作的有力手段。

    ——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强化民族工作手段,是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关键。

    城市民族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少数民族的分布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历史原有的民族分布格局正在逐步被打破。一是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数量逐年增多。二是城市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三是城市少数民族人口的民族分布趋于分散。四是在各城市特别是中心大城市中,来自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和民族成份都越来越多。随着城市少数民族分布与特点的变化,城市民族工作的形式与内容也在不断拓展和创新,但是由于历史和思想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在当前的城市民族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忽视城市少数民族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民族工作发展不平衡。

    2、在一些宣传报道和文艺作品中,歪曲、丑化少数民族形象,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时有发生。

    3、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有时得不到尊重和理解,一些侵害少数民族权益的行为时有所见。

    4、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少数民族下岗职工等问题不断增多。

    5、城市建设中轻视民族特点,忽视民族特殊需要的问题时有发生。

    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势,针对城市民族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都必须有新的提高,特别是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我们更应该做好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城市民族工作的任务是广泛的,至少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做好本城市少数民族事务的管理工作,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二是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充分保障他们的各项平等权益,帮助他们增强城市适应能力;三是做好与城市功能相应的面向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工作。这三方面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是由城市民族工作的特点决定的。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的内容和形式还将有较大的扩展和创新,城市民族工作在整个民族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将会越来越重要。

    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我们应当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2、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要在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监督、舆论监督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并以此推动《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尽早出台。

    3、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民族关系的事件,确保城市的社会稳定。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要重点处理好这样几个“热点”。第一、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要坚持管理与保障相结合的原则。第二、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影响民族团结的行为,应及时处理,消除影响。第三、要特别注意在城市旧城改造中出现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四、切实处理好清真饮食和清真食品经营中出现的违规事件。

    4、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城市少数民族的生活质量,多为他们办实事。

    5、进一步发挥城市功能,为国家的西部发展战略服务。城市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将会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6、积极进行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和解决新问题。

    7、加强民族工作部门的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8、 开拓思路,尽可能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本文是作者在全国城市民族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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