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

把云南民族工作推向新台阶

云南省民委主任  格桑顿珠

    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族系统高度重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于1999年12月22日至24日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全省掀起了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省委书记令狐安、省长李嘉廷、国家民委副主任江家福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同志作工作报告,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彰了300个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这次会议对云南民族工作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此时刻,回顾和总结我们的工作,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认真学习,强化宣传,全面推动

    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委、省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采取了一系列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闭幕的第二天,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和省民委及时研究贯彻会议精神的措施和步骤。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长办公会议、书记办会会议、26个民族代表座谈会以及省人大、政协征求、协商会等多种形式学习和统一认识,省委领导强调指出:“在云南工作,不懂得党的民族政策,不研究民族问题,不重视民族工作,就是不称职的领导。”截止去年12月20日,全省16个地州市党委、政府分别以常委会、政府办公会、各界人士座谈会等形式学习贯彻,有的地州出台了贯彻措施;全省民委系统以短训班、以会代训、理论学习中心组、情况汇报会等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联系实际,落实会议精神。

    把握主题,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基础上,省民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行了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活动。省民委和云南电视台联合拍摄了26集电视新闻专题片《历史的跨越》,还组织19家新闻单位开展“世纪行”采访活动,集中报道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民族工作成就;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云南民族地区50年来的历史巨变;组织专稿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抓典型,比贡献,树正气;组织出版了一系列宣传图书。把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与宣传云南民族工作成就、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关怀、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紧密结合,生动活泼,使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团结再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民族工作,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良好氛围。

    深入调研,当好参谋,开好“两会”

    云南省民委抓住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支持和领导,当好省委、省政府的参谋和助手。省长李嘉廷在省民委召开的省长办公会议上强调指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求省民委做好全省民族工作会和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的筹备工作。我们及时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民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全省“两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民委。省民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机遇意识,集中全部精力,圆满完成了“两会”筹备工作。

    吃透两头,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全省民委系统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历史机遇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个根本,深化对云南边疆、民族、山区特殊省情的认识,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新时期云南民族工作思路,提出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加强协调,突出重点,制定政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后,省民委紧紧抓住贯彻会议的东风,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工作,把起草文件和修改《决定》作为贯彻落实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首要任务抓住不放。为体现《决定》的科学化、民主化、便于执行和各职能厅局的支持,由省长和分管副省长分别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听取20多个省级部门、25个少数民族代表和16个地州市党委、政府意见,并向省人大、省政协征求意见。12月2日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了《决定》并提交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学习讨论。经修改调整后的《决定》共五个部分,30条具体政策措施。全省上下各方面普通反映,《决定》体现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符合云南实际,反映了各族人民的愿望,特别在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和使用问题以及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准备充分,内容充实,全面动员。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国家民委的帮助指导下,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已经圆满成功。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江泽民总书记、朱基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省委、省政府领导讲话,深入讨论了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民族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增强了做好民族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这次表彰大会,我省共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300个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国家民委和省政府领导为这些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还代国务院表彰了52名模范集体和个人。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家领导都出席了会议,16个地州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省直各部、委、办、厅、局主要负责人和29个自治县党政主要领导都参加了会议,会议规模达1000多人。大家反映,这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内容充实,既有中央精神,又有自己的贯彻措施,既有理论政策原则,又有具体扶持措施,是一次全面部署新世纪民族工作的动员大会。

    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加快发展

    省委、省政府紧密结合云南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云南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民族工作坚持按五种类型进行分类指导的原则,突出发展这个主题,制定特殊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集中体现在《决定》中。

    (二)

    主要体会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过程中,我们深刻地体会到:

    抓学习,讲政治,是基础和前提。作为省委、省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必须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要从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国工作大局中来观察和处理云南民族工作,从跨世纪发展的高度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就会丧失机遇,坐失良机。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号召全省民族工作者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行动,主动出主意,想办法乘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东风,进一步加大民族工作力度。

    抓建设,树形象,是关键。在实践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要做好民族工作,离不开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奋斗,但关键是民族工作部门通过自身努力,做到有为有位,全力推进。正是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民族工作部门的积极争取,把领导重视和各族人民的积极性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晰思路,增强信心,协调解决了民族工作中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而也进一步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支持。要充分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去年以来为开好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决定》,扎扎实实贯彻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我们努力发挥职能作用,在民委系统深入开展“领导当楷模,机关作表率,基层树形象”活动,提出了“抓学习,讲政治;抓调研,当参谋;抓宣传,强监督;抓协调,办实事;抓培养,出人才;抓建设,树形象”的思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民族工作事业的发展。

    抓调研,当参谋,是重要保证。在当好参谋助手,提出各项政策措施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培植、扩大开放、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等各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及省级各部门和各族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

    抓协调,办实事,是重要途径。我们充分发挥省委民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民族工作联络员的积极性,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联系,及时反映困难和问题;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特殊作用,特别是发挥好省民委与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之间的联系纽带作用,发挥好民族工作老领导的作用,多为民族工作献计献策。在征求对《决定》意见过程中,从提出修改意见到协调落实经费,得到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全省上下同心协力使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云南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我们虽然在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云南民族工作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学习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云南民族工作的新局面。(责任编辑:李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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