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两年一度的文化系统第三次全国性表彰大会。在被表彰的53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名单上,只有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在2月16日表彰大会于北京召开后的第二天,记者采访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达西扎布一行人。

“创先进容易,保持住难”

/本刊记者

    《文化部关于表彰全国文化先进县的决定》中有这样一段话:

    “这次表彰的全国文化先进县的干部与群众,有争创一流的雄心壮志。他们把文化建设作为一种内在需要和发展战略提到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委、政府齐抓共管,文化主管部门主动配合,创建工作力度大,经费投入比例高,规划周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责任落实。经过几年的建设,文化设施、文化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专业文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社会文化更加广泛普及,人的思想文化素质发生了显著变化,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这是两年一度的文化系统第三次全国性表彰大会。在被表彰的53个全国文化先进县名单上,只有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在2月16日表彰大会于北京召开后的第二天,记者采访了鄂温克族自治旗旗长达西扎布一行人。

    问:你旗能被评上先进,应该说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的努力。请问你们是如何做的?

    答:1997年我旗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全区文化先进旗。旗委、旗政府认识到,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都要通过文化工作来实现,尤其是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牧民居住分散,条件艰苦,更需要文化,更需要提高自身素质。因此,旗各级党政领导把文化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工作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经常关心解决实际问题。旗委、旗政府每年至少3——4次专门听取文化工作的汇报,在旗长办公会议上,每年专题研究文化工作两次以上。旗委、旗政府在研究制定全旗牧区达小康标准规划时征求文化部门的意见,使全旗达小康标准既有经济指标,也有量化的文化发展指标,从而使文化工作从过去的软任务、软指标变为硬任务、硬指标。旗政府主要领导还与各苏木乡镇主要领导签订责任状,以保证旗委、旗政府提出的当年文化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了使文化工作有法可依,保证牧区文化事业的持续发展,在自治旗召开的第十次党代会上、旗委十届四次、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都明确提出了关于“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彩虹文化计划”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全旗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目标纳入了1997年颁布的《鄂温克族自治旗自治条例》,使文化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近年来,旗政府加大了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新建或改建了一批文化设施。从1997年到1999年,共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此外,我们注重民族和地域特色,积极开展多种文化活动。

    问:这次表彰对你们来说具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表彰是对我们极大的鼓励,对今后的文化发展是一个良好的促进,它是一个新的起点。创先进容易,保持住难。文化建设需要硬指标,需要资金投入,这是我们面临的主要压力。下一步我们将总结以往的工作,高标准制定今后的发展规化。我旗已是自治区体育先进旗,我们将努力使其向全国先进行列发展。

    问:民族传统文化在你们的文化建设中占一个什么地位?

    答: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是我们的优势,今后要加大力度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挖掘、搜集、整理和宏扬。全国鄂温克族人口有2.5万左右,在我旗居住的就达1万人。鄂温克族只有语言,没有文字,目前的语言教学包括汉语、英语和蒙语,鄂温克语言的传承将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问:作为旗长,你认为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答:这涉及到领导人的观念问题。首先应该提高人的素质,狠抓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同时要搞好经济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命脉作用。这是发展文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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