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的发生在一夜之间毁灭了一个17岁花季少女的梦,天理难容。而罪犯竟在审判后几天自由自在出现在街头,这是一起司法腐败案件!为给受害女儿讨回公道,土家族母亲踏上了漫漫上访告状之路……
土家族母亲为受害女儿讨回公道
文/金 华
这是一件发生在湖南省某县的真实的事件。本文透视这一过程的发生除了想警示那些打算以身试法的人外,还愿类似不该发生的司法腐败案件永远不要再发生。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没有这位母亲百折不挠的上访,如果没有全国政协、全国妇联的直接干予,如果没有……此案的结局又会如何。
横祸从天而降
这是1997年12月27日晚发生的事。天气十分寒冷,对17岁的土家族女学生小菊来说,这一夜几乎使她丧失了生的勇气。当晚才8点钟,开完学校的班干部会后,她正从学校往家里赶。妈妈还等她回去。但当她行至该县县城百货大楼前面的十字街口时,突然听到有人用流里流气的腔调喊她。小菊循声望去,只见四个二流子模样的家伙用令人发怵的淫光贪婪地虎视着自己。小菊不由地打了个冷颤,加快了步伐。
这4个人是:肖梦友(17岁)、佘兵(18岁)、易自平(18岁)、唐江(17岁)。其中脚有些跛的肖梦友是小菊唯一认识的人。肖梦友曾和小菊同校,比小菊高一届。由于小菊长得眉清目秀、漂亮出众,肖梦友在校读书时就暗自对小菊动了非分之心。
佘兵、易自平、唐江3个家伙见小菊想摆脱他们,立刻乘上一辆“漫漫游”在小菊回家的必经路口拦截小菊。不容小菊挣扎,迅速将小菊拖到黑暗处,凶神恶煞地威逼小菊陪他们哥们几个一块“玩玩”去。见小菊不从,易自平便发疯般地猛踢小菊,佘兵也凶残地毒打小菊的脸颊和下巴。紧接着,佘兵、易自平、唐江3个家伙,强行把小菊挟持上一辆“漫漫游”至该县县城的土产公司门口,叫上已回到家的肖梦友,再分坐两辆“漫漫游”一起把小菊挟持到该县县城的城西某旅社。4个家伙,不顾小菊悲愤的喊叫,野蛮地将小菊挟持进了201号客房。进房之后,兽性大发的佘兵,不顾小菊的哀求,丧尽天良地强奸了小菊。随后肖梦友、易自平、唐江这三个衣冠禽兽进房以后,丧心病狂地分别对小菊实拖了暴力强奸。
等小菊拖着被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个恶魔非人般地强暴了3个多小时的身心,一步一步地挪回到自己的家里时,已是次日凌晨1点多钟了。
重罪轻判“猫鼠”交易,政法败类上演一出丑剧
小菊一回到家,就扑倒在心急如焚、望眼欲穿地等待着自己回来的母亲怀里痛不欲生。闻罢女儿遭受的不幸,小菊的母亲抱着女儿肝肠寸断地痛哭到天明,几次差点昏厥过去。小菊惧颤怯怯地哭诉着告诉母亲:“欺侮我的那几个烂儿后台硬,有个叫肖梦友的我认得,他父亲是县法院的庭长。你和我爸都下岗了,如何惹得起他们?”小菊的母亲听后也惊呆了,迟迟不敢报案。
接连几日,无辜受害的小菊,躺在床上饭水不进,两次要轻生幸被母亲发现及时救起后,眼里只一个劲地掉辛酸泪。看到自己的亲生骨肉被厄运折磨得一天比一天憔悴,小菊的母亲心如刀绞,抑制不住对女儿的爱决定豁将出去:不畏权贵,借助法律威力为女儿伸张正义。1997年12月30日,为防不测小菊的母亲向该县公安局邮寄了匿名报案信。
该县公安局根据小菊母亲匿名举报的案件线索,于1998年1月4日查清了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人在“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中的犯罪嫌疑。1月5日,该县公安局将案犯肖梦友、易自平捉拿归案。1月6日,案犯佘兵慑于法律的威严,到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1月7日,逃窜到外县的案犯唐江被该县公安局手到擒回。很快,该县公安局把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名案犯在“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中的犯罪事实全部查证清楚,并确认案犯佘兵、易自平犯罪时已年满18岁。1月12日,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名案犯被依法逮捕。
正当“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行将按照法定程序划上句号的时候,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故。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各个环节的主要办案人员,竟在案犯亲属用伪证进行包庇及送礼请吃、拉关系认亲戚等招数的频频攻蚀下,演出了践踏人间正义的闹剧——
案犯佘兵有个同母异父的哥哥叫佘邦文,时任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法医。佘邦文知晓案件后,马上把风声漏给他的生母马艳梅和继父佘礼旺。马艳梅在佘邦文的指点下,一再交待佘兵到县公安局自首时,要一口咬定自己是1980年生的,才17岁,没有18岁,万万不可讲错。之后,为了达到重罪轻判的目的,佘兵的哥哥佘邦文又提着丰厚的礼物,找到主要办案人员、该县检察院刑二股股长覃长明说情,覃长明二话没说,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同样,为了改小案犯易自平犯罪时的实际年龄和达到重罪轻判的目的,易自平的父母易朝富、姚湘英也提着价值400多元的礼物,走进了覃长明的家门。
1998年2月中旬,覃长明跟与自己一样接受了案犯亲属送礼请吃的时为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的符忠伟一道,开始对案犯佘兵、易自平犯罪时的实际年龄进行“复查”。“复查”纯属做儿戏。覃长明、符忠伟在此过程中不仅敷衍搪塞,还接受了佘兵亲属的吃请,改动了佘兵的实际年龄。1998年2月14日,从该县县外其他地区复查案犯佘兵犯罪时的实际年龄归来的覃长明、符忠伟,要佘兵父亲佘礼旺在该县县城某酒馆请吃一顿,且胆大包天地各要了一位小姐侍陪。
1998年2月下旬,覃长明、符忠伟将在“复查”期间违法收集的伪证据材料装入了侦查卷,用钢笔直接把案犯佘兵、易自平作案时的实际年龄由18岁改成17岁,并将案犯佘兵、易自平的出生日期一律由1979年生改为1980年生,还在各改动处加盖了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公章。事毕,覃长明还特意到案犯易自平的家里报功要赏,马上要了500元现金。
案犯唐江的母亲阮兰慧为开脱儿子和罪责,经熟人引见也求上了覃长明的家门。
“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到了审判关口时,特请出山担当审判长重任的该县原法院资深法官、退休干部佘达安,照样在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名案犯亲属“糖衣炮弹”的攻击中,败下了阵,在主审“12·27”特大恶性团伙案中,为4名案犯开脱罪责玩尽心眼寻找对4名案犯从轻罚落的种种借口。
肖梦友、佘兵、易自平、唐江4名案犯被重罪轻判后,仅易自平1人送往监狱服刑,其他3人都没有真正交付执行。案犯肖梦友被判刑不多久就以脚跛有疾保外就医了,案犯佘兵、唐江也只到该县看守所里打了个转转,便在外面快快活活做起了推销卷闸门的生意。几个二流子重又消遥自在地活跃于街头闹市。
案惊高层 玩法者全部接受严惩
可怜的小菊,身心遭重创,学业也被迫中断了,而残暴地糟蹋了她的4名案犯却没有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小菊的一家犹如掉进了冰冷的深渊。一天,小菊去街上买东西,刚走到该县县城的南门桥,便和已判10年有期徒刑却在街上兜风闲逛的案犯肖梦友撞了个正着。从此以后,惧怕难禁的小菊再也不敢跨出家门。
小菊的母亲在极度痛苦中想到了上访告状,她要为女儿讨回公道。她想肯定有人在包庇欺侮自己女儿的4名案犯。但她坚信:正义一定能伸张,总会有人为老百撑腰讲话。
小菊的母亲带着东拼西凑的路费,冒着倾家荡产的风险,踏上了上访告状的征程。她到了省城长沙,找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她初尝了上访苦、告状难的滋味。但她没有灰心,她又到了首都北京。中央纪委、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等。
苍天不负苦心人,小菊母亲含辛茹苦地上访告状,终于引起了高层关注。1999年1月,全国政协、全国妇联听了小菊母亲的情况反映后十分震惊,对“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重罪轻判的问题反映强烈,相继将小菊母亲的投诉材料批转给湖南省委政法委从严查办。经过努力,“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及其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初露端倪。
1999年3月30日,地区政法委书记郜国柱亲率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主要领导直赴该县督查“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及其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的查办情况。经过该县全体复查办案人员披星戴月的协力奋战,“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及其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终于水落石出,全部告破。
1999年3月31日,案犯肖梦友、佘兵、唐江3人被重新收监。4月4日,包庇犯罪的案犯佘兵的父母佘礼旺、马艳梅和案犯易自平的父母易朝富、姚湘英被刑事拘留,4月30日依法转捕。4月22日,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的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原主要办案人员符忠伟、覃长明、佘达安被实行“两规”,5月6日刑事拘留,5月19日依法转捕。5月26日,有隐瞒包庇行为的该县公安局法医佘邦文(案犯佘兵之兄)被实行“两规”,6月28日刑事拘留,7月20日依法转捕。
1999年7月26日,“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及其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全部复查、侦查终结。等待这些“玩”法的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严正惩罚。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1999年10月26日,“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重罪轻判的问题被彻底纠正:强奸犯肖梦友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强奸犯佘兵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犯易自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强奸犯唐江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与此同时,用伪证及送礼请吃、拉关系认亲戚等手段进行包庇的案犯亲属亦被依法追究:包庇犯佘礼旺(案犯佘兵之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包庇犯马艳梅(案犯佘兵之母)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包庇犯易朝富(案犯易自平之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包庇犯姚湘英(案犯易自平之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1999年12月3日,擅自改小案犯年龄、非法认定案犯有投案自首情节、故意对案犯搞重罪轻判的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原主要办案人员和为徇私情包庇案犯的该县公安局法医也被绳之以法: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符忠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犯覃长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徇私枉法犯佘达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玩”法者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铁拳,受害者及其家属得到了一个公道。
“12·27”特大恶性团伙轮奸案及其带出的包庇案、渎职案,已经被法律的利剑作了公正了断,那些视国法为儿戏且一味胡作非为的涉案人员,亦落得个玩火者自焚的可耻下场,去了他们原本不该去的地方。然而,从案件中所折射出来的不能公正司法的问题,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那么沉重。(为尊重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系化名)(责任编辑 梁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