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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富民36条
发布日期:2019-05-07

680多万宁夏各族人民,不会忘记习近平总书记情系脱贫攻坚的感人画面——2016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首先就来到了自治区脱贫攻坚主战场固原市。总书记走进贫困村、贫困户家中察看实情,了解脱贫措施和落实情况,为宁夏脱贫攻坚谋篇布局,并强调:“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能落下。”


宁夏牢记嘱托、逐梦前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发出“振奋精神、实干兴宁”的时代最强音。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旗帜鲜明地提出“大力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把脱贫富民作为今后5年发展的价值取向和工作导向,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转化为富民成果,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富裕程度和生活质量。


自治区的扶贫开发始于1983年,主要经历“三西”农业建设、“双百”扶贫、千村扶贫、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5个重要阶段,每个阶段都离不开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责任、政策、监督、考核评估体系,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超常规举措,下足“绣花”功夫,打好政策组合拳,凝聚强大合力,开创了脱贫攻坚良好局面。到2017年底,宁夏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村由2013年的1100个减少到249个,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101.5万人下降到23.8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5.5%下降到6%,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4193元增长到8347元,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贫困地区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2017年11月6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实施脱贫富民战略推进会,发布《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用36条力度大、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普惠面广的政策措施,更精准、更可持续地补齐脱贫富民短板,确保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年均增长8%以上;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幅,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故被称作“脱贫富民36条”。


“脱贫富民36条”主要围绕脱贫和富民两大方面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共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挖掘农民增收新潜力、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大力推进就业富民、创新完善职工增收激励机制、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惠民水平、努力营造支持脱贫富民的良好环境等7个部分,既立足当前,充分吸纳现有政策的核心要点,保持其延续性,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又着眼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进一步在发展富民产业、促进就业创业、优先发展教育、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康宁夏等民生政策方面集中发力,着力补齐脱贫富民短板。


“脱贫富民36条”对全区23.89万农村贫困人口和53万城乡低保对象,46.2万残疾人,16万自主移民贫困人口,分门别类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确保这部分群体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它充分体现对全区680多万群众提供更公平、更均等、更普惠、更可持续的政策。


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脱贫富民36条”提出了11条含金量高的政策,聚焦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方面,明确财政扶贫资金要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重点用于产业发展;建立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学前到高中全程免学费体系,学前到高等教育全程精准资助体系等,力求精准、稳定、可持续脱贫。


在充分挖掘农民增收潜力方面,“脱贫富民36条”用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提高设施农业补助标准等6条政策为群众增收致富保驾护航。在大力推进创业富民、就业富民方面,“脱贫富民36条”从鼓励支持创业创新、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出发设计了8条支持政策,如加大创新创业用地支持;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给予适当奖补;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贴期限;多途径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等。在创新完善职工增收激励机制方面有3条政策: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导线调整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规范企业形成以一线职工为重点的工资增长机制;引导企业按技能等级确定薪酬水平,鼓励各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奖补制度;实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保障劳动报酬权益等,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惠民水平方面,有4条政策聚焦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在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设计了多项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的惠民政策。


目前,“脱贫富民36条”已在宁夏全区推开。今年,全区9个贫困县中将有3个县实现摘帽,140个贫困村、10万贫困人口脱贫。


(责编 金向德)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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