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地方风采
走在前列 全面开创——山东民族工作经验谈
发布日期:2019-07-24

山东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55个少数民族成份齐全,少数民族常住人口72万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高峰期达100多万人。上世纪50年代初期,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省委、省政府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和措施,较好地处理了山东的民族问题。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各项工作快速推进,1990年8月通过的《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成为第一部全省性的地方民族法规,标志着全省民族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为全省民族工作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民族工作开启创新发展阶段,2015年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省委省政府就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出台指导性意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山东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展现出良好的时代风采。


进入新时代,山东民族工作突出主线,做大平台,做强载体,在覆盖全面宣教、部门系统推进、活动载体支撑、窗口标准建设、典型示范引领上创新突破,构建新格局,突显新实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为山东“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秉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的理念,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要求,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工作。连续18年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累计播放宣传片2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万份。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专家学者和机关干部赴各地宣讲党的民族政策100余次。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开通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组织全省各市结合当地特色制作民族团结微视频和动漫作品。


积极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既充分发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又注重面向基层打造交流平台、举办特色活动,实现了各领域、各层级的广泛覆盖。坚持示范引领,先后制定了创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办法,分批次分类别命名示范典型并实行动态化管理,在全省16个市开展了创建“互观互检”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全省各族群众对“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思想的认识不断加深,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实施了加强数据统计核查、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扶持贫困民族村重点项目、引导少数民族农民合作社发展、建立民族乡村扶贫开发科学运营机制、实施少数民族科技培训工程、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等7个方面重点举措,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社会事业专项资金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根据实际需要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以及民族学校实施差别化、精准化扶持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省64个贫困民族村全部脱贫,脱贫人口14275人,推进民族乡村振兴战略,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积极贡献力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内地民族班招生政策,持续加大内地民族班学生招生规模,将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15000元。坚持定期举办少数民族文艺展演、传统体育运动会和群众性文体活动。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进一步加深。坚持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目标,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创新开展城市民族工作。明确了城市民族工作“主体在区县、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和“打造示范社区、发挥引领作用”的工作思路,在全省大力开展“十有”示范社区和“十有”服务体系建设。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基本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建立由12个省直部门参加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制,赴7个来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主要输出省区开展对接并签订跨区域协作机制协议书,青岛和烟台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通过一系列举措,我省城市民族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推动实现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和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工作,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推动相关法规条例的修订完善,扎实开展《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等修订工作。近年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或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工作出台指导性文件。完善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当地和萌芽状态。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有关问题,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成立山东省民族宗教舆情中心,制定涉民族宗教舆情管理办法,建立省市县三级舆情联络员队伍,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第三方合作,积极做好网络涉民族宗教舆情的监测、研判和妥善处置。联合统战、公安等部门定期对民族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山东省在民族工作中初步积累了一些经验。


加强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民族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山东省委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省委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全省民族工作情况汇报、专题研究推进重点民族工作,省委党校注重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工作。我们在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自觉用其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提高运用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


努力凝聚人心,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方法。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民族工作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必须坚持把各族群众当亲人,为各族群众做好事、解难题。近年来,我们牢牢把握凝聚人心这一根本方法,牢固树立“民族工作重在平时、抓好平常,民族团结重在交心、以心换心”这个理念。在农村大力开展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帮扶活动,在城市大力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赢得了人心也推动了工作。


坚持依法治理,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近年来,我们积极推动民族工作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各族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不断提升。


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法宝。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战线长、协调面广,必须善于协调方方面面的资源,积极主动赢得理解、争取支持。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等具体工作中,我们积极争取各有关部门的支持。2017年,我们调整充实了山东省民委委员单位;2018年,我们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组织了山东省民委委员单位专题研讨班,进一步推动了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的形成。


注重实践创新,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动力源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永无止境,创新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深入推进的动力源泉。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民族工作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只有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各项工作才能取得新突破。近年来,我们结合实际开展了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监测与处置、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和打造民族乡村振兴样板等创新性工作,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责编  龙慧蕊)


制作:李泓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
      《中国民族》杂志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民族团结杂志社主办。
      作为国家民委机关刊,《中国民族》杂志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用心用情用力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一直在涉民族宣传工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族》杂志各文版均为大16开全彩印刷。《中国民族》杂志汉文版为月刊,全年共12期,单份全年定价180元;《中国民族》杂志蒙古文汉文对照版、维吾尔文汉文对照版、哈萨克文汉文对照版、朝鲜文汉文对照版均为双月刊,全年6期,单份定价90元。

杂志社订阅(银行汇款):
户名:民族团结杂志社(联行号:102100020307)
账号:0200 0042 0900 4613 33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8130878∕15612062952(同微信号)
发行邮箱:mztjzzs@126.com

订阅下载:2024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