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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时代主题 聚力实践创新
发布日期:2019-07-22

南京是东南沿海地区较为典型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城市,现有52个少数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13.2万,流动少数民族人口9.8万,其中在校少数民族学生4.2万;有1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3个民族村、1个民族组。1999至2009年,南京市连续3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2017年,南京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第三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市。目前,全市有受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6批次、模范个人4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4个,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


近年来,南京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时代主题,着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目标,服务南京“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发展定位,着力加强党的领导、重视创新实践、丰富时代内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


坚持“五个纳入”     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工作领导


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定期分析形势、部署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分管领导经常性开展调研检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最新部署,加大推动落实和检查督导力度。今年以来,市委书记先后3次牵头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听取贯彻落实中央65号文件精神情况汇报等,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工作。


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民族工作专项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群众扶贫和慰问等,有力促进了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有序开展。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创建载体建设,带动各区超700万元资金投入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工作创新平台。


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绩效考核体系。把民族工作纳入年度全市党建综合考评体系、全市对标找差推动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全市文明城市考核测评体系等,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实绩的重要内容;市、区均将民族工作纳入千分制考评体系,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增加相应分值权重,确保民族工作有人抓、抓到位。


纳入各级党校、学院培训内容。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内容。每年举办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民族宗教工作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等,去年以来共培训2000余人次,切实统一各级干部思想和行动,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纳入市委巡察和意识形态专项巡察重要内容。在对全市各单位、各部门的巡察中,把民族工作作为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从民宗工作部门抽调专人参加各轮次巡察,事先征求民宗工作部门意见,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


落实“五项机制”  不断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落实互联网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统一战线工作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要求的通知》《关于建立全市民宗系统思想动态分析和安全维稳研判处置常态机制的通知》等,建立健全用防并举、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大互联网上主流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巩固壮大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健全互联民族宗教舆情分析研判机制和问题预警监测体系,重视网评员队伍建设并发挥正面引导作用,坚持关口前移、线上线下同步管理。认真做好重要时间节点、敏感事件、出台重大政策等舆情预判和应对处置工作,确保网络领域安全。


落实高校民族宗教工作协调机制。针对南京有属地高校50多所、在校大学生80多万人的实际,市民宗局与在宁高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近两年来召开高校联席会议17次,加强校地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同时,积极协助高校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今年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进高校巡讲”活动5批次,培训师生600余人次。


落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制。坚持市、区、街道、社区一体联动,在全省率先成立南京市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基地,依托秦淮区七家湾民族之家工作站、鼓楼区白云园社区、雨花台区丁墙社区等开设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服务清单,公安部门出台《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汇编》,涵盖9大类25项服务内容,实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准确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保障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创业扶持、就业援助、入学入托等困难。


落实民族工作实践创新机制。全面持久深入地开展创建工作,在工作理念上强调“纳入、融合、嵌入、滴灌”,使工作对象从少数民族群众扩大到全体市民;在阵地建设上强化“实体、媒体、团体”运作,由市民宗局与江宁区共同打造“红石榴家园”,既有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教育“硬载体”,又依托“红石榴新媒体中心”加强网上宣传,还引入微型博物馆、妇女活动园地等相关文化、法律各类团体提供服务,形成功能强大的创建阵地;在分类推进上打造“一区一品牌、一阵地一特色”,全领域推进创建工作:在巩固基层基础上,全面推进全要素网格化管理,建立“五统一”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网格统一规划、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服务统一标准),面向群众提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


目前,南京各街道有民族宗教工作人员191人、社区有1368人、网格员有12213人,全面实行清单式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南京成立了全国首家网格化学院,民族宗教工作被纳入网格员培训内容,进一步使该项工作牢牢扎根一线。


落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培养机制。建立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库,重视加强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和培训,通过“三有六必谈”等方式加强政治引领、政策宣传,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培训班及民族界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培训班,及时组织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和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并通过举办“同心”大讲堂、代表人士座谈会等,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支持和引导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作出贡献。


实现“五个提升”  进一步提高民族工作质量


对民族工作的认识实现新提升。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转变观念,变“要你创建”为“我要创建”,变被动创建为主动创建,变少数地区(单位)创建为全市都来创建。如江宁区由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牵头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出台“1+4”专项文件。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党委党建目标,把创建工作嵌入各类社会团体的活动之中,大力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氛围。


创建平台建设实现新提升。去年以来,全市打造了17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特色鲜明、亮点纷呈。通过与南京的红色文化资源、新社会阶层建设、双拥模范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推进创建进高新园区、大型企业总部、新社会阶层、景区、军营、高校、医院等,成为引领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航标。


民族工作依法行政实现新提升。先后颁布实施3部涉民族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构建了较为完备的法制体系。在“我的南京”APP上开通行政审批事项,打造“宁满意”工程,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通过实施线上办事“一网通”等落实“不见面审批”制度,提高各族群众满意度。全市民宗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率达到100%,严格落实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现新提升。构建落实由市领导牵头、25个市级部门参与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组织和制度体系,并将其纳入各区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大力宣传全市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民族团结感人事迹,举办“最美民族风”民族歌手大赛、“和美校园,同心筑梦”创建活动、“讲团结故事、展发展风采”网络演讲比赛等,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让“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理念深入人心。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新疆联络组、西北联络组、团心社等社会组织作用,及时调解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现新提升。通过全民性、实体化、滴灌式的创建工作,使南京成为各族群众创业的热土、安居的家园、文明的示范。为解决好流动人口稳定就业与城市治理的矛盾,各部门联动配合,以上门服务的办法帮助外来少数民族开办的800余家拉面店、200余家烧烤店入室经营,实现了经济效益和城市文明创建“双赢”;在传统节庆期间,各街道社区组织“浓情佳节,春暖金陵”“欢欢喜喜元宵节,相亲相爱一家人”等活动,各族群众一起猜灯谜、拉家常、话团圆,其乐融融;2019年春节期间南京普降大雪,各族群众自发投入扫雪除冰一线,在滴汗成冰中实现了南京“一夜雪无”。经营拉面馆的马哈米东还为几十名扫雪除冰志愿者送上了热腾腾的拉面,真正把南京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展现了南京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良好风貌。


(责编  龙慧蕊)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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