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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领会 全面贯彻 推动广西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布日期:2019-12-1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作为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围绕民族工作各项重点项目,认认真真研究,抓紧抓实跟踪推进,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9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宗委主任何朝建在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时如是说。10月14日,自治区民宗委党组会审议通过了《自治区民宗委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实施方案》,提出6大项工作任务61条工作措施,在全区民宗系统中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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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广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贵港市举行  


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在本部门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研讨,听专题讲座,参加本部门、本系统培训等形式,使委机关、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扎实的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大力推动民族理论政策课程纳入民宗委系统、统一战线讲习所、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主体班、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内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多种学习宣传活动,召开专题学习贯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座谈会,组织全区民宗系统干部参加,邀请民族宗教界人士、民族贸易企业家、从事民族研究的专家学者、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代表等交流探讨。深入学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典型事迹,成立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团,精心准备民族政策宣讲资料,邀请相关领导、学者、模范代表到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学校和各设区市、自治县、边境县、民族乡宣讲典型事迹,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模范典型事迹系列宣传,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推动民族工作专项规划的落实,确保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对标对表《“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两个工作专项规划,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印发《广西兴边富民成效评估办法》,对边境市县兴边富民成效实施评估。印发《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创建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分批分步骤开展示范创建验收评估。在每个边境市各打造一条兴边富民行动精品示范路线。支持每个边境县打造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继续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县、边境县倾斜,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调研指导,加快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脱贫发展。做好定点帮扶工作。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巩固提升挂点帮扶宁明县5个贫困村脱贫攻坚成效,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自治区“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共同组织筹备2020年“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自治区主会场有关活动。在区内外举办“壮族三月三”专题活动,宣传展示广西发展成就和民族文化。继续协调推进举办首届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并争取今后每四年举办一届,促进民族文艺繁荣发展。选调优秀剧目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争取获得优异成绩,扩大和提高自治区民族文艺影响力和美誉度。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相关工作,推动完善并实施《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民宗委建设桂黔滇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合作框架协议》。积极协调自治区民工委成员单位,合力开展三省区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准备筹办2022年第15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参加2023年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措成立自治区民宗委筹建广西民族职业学院领导小组。全面完成广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63个点的调查采集工作。开展壮语词汇收集整理工作,编纂壮汉双语学习工具书。


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百千”工程。在全区开展以进机关、企业、乡镇、社区、学校、连队、寺庙等为主渠道主阵地的“七进”工作。创建工作适当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边境市(县、区)倾斜,形成集群效应。严格执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评价体系》,今年内完成第三批全区示范单位的评审命名工作。持续开展“四市一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用3年时间指导柳州、桂林、防城港、贺州培育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按照《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用3年时间在边境地区的防城港、百色、崇左8个边境县(市、区)培育、评审、命名自治区、设区市级100多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打造“边境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西民族报》全媒体、广西《三月三》杂志日常宣传作用,利用“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等民族节庆活动,加大力度宣传民族理论政策。加强与新媒体和国家民委所属媒体单位的合作,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机制。以民族节庆为载体,组织和指导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为重点,指导全区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广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支持和指导南宁市建设国家“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巩固和创新“13456”的“南宁模式”。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处理民族问题、协调民族关系,切实发挥法治对民族事务治理的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监督检查机制,着力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依法维护各民族平等权利,强化对各民族公民权益的司法保障。加强对《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隆重、节俭、务实”的原则开展各民族自治县逢十周年庆祝活动,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自治县的成功实践。加强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联系,开展走访慰问,邀请其参加重要庆典和纪念活动。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区民族、宗教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决策,促进市县级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利用好民族工作委员会这一平台,制定和落实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培训制度。精心制定民族工作委员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反馈。建立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区直各单位、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大力协调、指导、督促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等实事好事。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适时开展自治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交流和转化调研成果,确保调研课题和其他有关调研成果运用转化实现突破。


(责编 金向德)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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