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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管理模式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青海西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侧记
发布日期:2021-11-24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时关于“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的重要实践,以打造全省各民族群众共有的幸福西宁为己任,不断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


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针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口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的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有序推进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市民化,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


一是以宣传培训工作为先导,不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综合素质。结合每年3月开展的“寺院法治宣传月”和9月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月”活动,结合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利用道德讲堂,法律进企业、进商场、进学校等形式,坚持“以教助管,寓管于教,管教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场所,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相关疑难问题,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知法守法意识和业务技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依据《青海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和《青海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专项工作,及时采集录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方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对老旧居民小区、建筑工地、出租房屋、宾馆、餐饮娱乐场所、洗浴休闲、劳务市场等流动人口容易落脚地点严密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对居住证的申领条件、办理时限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三是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援助力度。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服务和咨询活动,及时排查化解各民族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医疗卫生部门推行“五进社区六上门”服务。“五进社区”即慢性病防控进社区、健康教育进社区、中医中药进社区、残疾康复进社区、卫生监管进社区。“六上门”服务指上门访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康复、家庭健康指导、家庭病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免费上门诊疗、送医送药。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集中的广场、工地举办“相约健康工地行”义诊活动,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欢迎和一致好评。


五是积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就业指导和保障服务。利用市人社局微信平台、市社保局微信平台、各大门户网站积极宣传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劳动维权、社保政策解读等内容。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少数民族流动群众营造平等的就业创业环境。每年通过举办“春风行动”“重点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及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等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推进网格化管理,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西宁市通过网格化管理,积极探索和创新管理模式,依托各类信息管理平台,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通过“网格化定位、多元化服务、信息化管理、全范围覆盖”,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正规化。


构筑网格管理体系。按照“三级管理、四级网格”的划分要求,将各区行政区域确认为大格,乡镇和社区确定为中格,居委会和村委会确定为小格,各居委(村)委再划分为片组片格。


组建网格管理队伍。各区网格化管理指挥中心、各部门(单位)、镇(社区)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居委(村)综治维稳工作站,均设置信息处置员,为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提供人员保障。


建立网格管理机制。根据区、镇(社区)、居委(村)三级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矛盾联动、治安联防、督办考核等五大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


开展系列专项活动。为有效推动综治“网格化管理、心连心服务”工作,相继开展了“掌握实情大走访”“治安隐患大排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大推进”“三调对接大调解”“安全整治大攻坚”“平安宣传大走进”等六大活动,确保少数民族流动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正常开展。


拓展社区功能,不断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民族事务服务能力。


建立社区民族之家,开通“爱心热线”,在少数民族聚居社区建立少数民族服务窗口、日间照料室、文体活动室、民族宣传展室等基础设施,保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正常生产生活。通过开展警民共建、党建共享、联点帮扶等活动,促进辖区单位及社区互通有无、资源共享。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情况,整合各方力量,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夯实流动党员服务管理工作基础。针对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发挥作用难等问题,西宁市及时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强化流动党员管理。积极探索“商圈党建”模式,打造了城东区火车站商圈党委、城中区水井巷商圈党委、城西区环新宁广场商圈党委和城北区朝阳物流园区商圈党委,整合社会资源和党建工作要素,解决了商圈从业人员中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和“隐形党员”管理教育难题。探索推进功能型中心党委模式,在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组建农商服务中心党委,有效解决了流动党员与市场管理对接难、与地方党组织沟通难的问题,确保少数民族流动党员正常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并且更好地发挥党员作用。


妥善处置化解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对民族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始终保持警惕,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加强分析研判,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镇(街道)不漏村(社区)、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彻底摸清摸透镇(街道)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积极防范,主动排查化解。


针对民族宗教工作跨区域性强的特点,与江苏连云港、陕西西安等9个城市共同建立了新丝绸之路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合作机制,与新疆乌鲁木齐、喀什、和田和山东威海、河北张家口、辽宁大连以及省内海东、海北等市州建立了民族宗教合作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积极引导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到指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活动,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宗教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各区县、街道、社区探索建立了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处化解机制,通过设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服务中心等方式,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特别是城东区清真巷社区“2+1+N”调解模式(“2”是指社区党工委和社区司法所,“1”是指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N”是辖区单位、法院、派出所、医院、学校、寺院和相关单位),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青海西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责编:王玉龙    制作:古丽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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