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焕能,男,壮族,中共党员,1942年4月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委会原副主任。1980年,他组织原合寨大队果作屯(自然村)村民冲破体制束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这是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率先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探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村规民约、选举方法、议事制度等做法,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了重要探索。合寨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佩戴着奖章的韦焕能刚从北京回来,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民们就在村口那棵古樟下高高兴兴地迎接这位“老主任”。
38年前,正是在这棵大樟树下,韦焕能和当地群众一起,选举成立了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他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
1979年,合寨农田包产到户,群众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一年下来,人人忙着种自家的田地,集体事务都顾不上管,秩序处于失控状态,甚至出现偷盗、赌博、乱砍集体山林等行为。
此时,党员韦焕能站了出来:“不能这么下去了,该有人管管了。”32岁的他召集党员、老生产队干部和群众讨论,果断做出决定:成立村民委员会,管理集体事务。
“在那个特殊的历史年代,这得冒很大风险,但党员就是要有担当。”韦焕能说。1980年1月25日,人们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卷烟纸上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韦焕能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
随即,村民委员会还探索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村规民约、选举方法、议事制度等等,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了重要探索。1982年,村民自治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农村最广泛的实践形式之一。
村民自治激发了农村活力。如今,合寨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已达9000多元,90%以上的农户住进了楼房,安装了闭路电视;老年人活动中心、村民自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活动场所陆续建成,村民的幸福指数节节攀升。
如今,村里外出务工群众多,为进一步激发群众创造力,在原有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合寨村各个屯又成立了“党群理事会”,管理屯级事务,让村民自治不断得到拓展、深化。
尽管已退休多年,韦焕能和村民们有着强烈的改革发展意识:作为“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他们下一步将在乡村振兴上继续改革探索,把合寨建设得更加富裕、美丽、文明。
(来源:新华社 责编 刘娴)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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