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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推进新时代广东民族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从十九大报告中认清使命责任,汲取智慧力量,更加坚定自觉地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着力在五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从理论上深化认识,在实践中强化自觉。要深刻领会过去五年取得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用“创新推进”对民族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深刻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同时也要充分认清当前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以及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有些还不能很好融入当地的问题;深刻领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夯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政治根基。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用新时代民族工作思想推动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东省有3个自治县、7个民族乡、389个散居民族村,绝大部分位于粤北贫困山区,自我发展能力弱,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要积极推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打造一批特色浓郁、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的示范村;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民族地区在维持基本运转的同时,能有足够的财力来统筹发展好经济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改善和优化民族地区发展条件;持之以恒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好《建设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工作方案》;大力引导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和生态环境要求相适应的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民族地区走绿色发展道路;加大对民族地区民生事业的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建立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广东是全国外省(区)流入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第一大省,流入少数民族常住人口超过260万。民族团结对于广东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加强城市民族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工作部署、责任区分,形成政府、社会共同加强民族工作的浓厚工作氛围;要切实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全省流动人口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服务设施,努力解决“入口、入寺、入土”等重点难点问题。在各地服务平台设立少数民族服务专门窗口,为少数民族提供更加便利和贴心的服务,支持少数民族人员创业就业。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出地政府联络,坚持“双向管理”,进一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院设置民族政策课程。结合每年9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使“两个共同”主题和“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为主要平台,通过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培训,引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学习有关政策和法规,更好地融入城市;要着力排查化解和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建立排查机制,以市、区、镇街三级综治维稳工作平台加强矛盾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维护权益;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水平。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解放思想,攻坚克难,竭尽全力,埋头苦干,扎实做好新时代广东民族工作,为全省实现“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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