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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推进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对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8-03-21

  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和《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之际召开的重要会议。此次会议与第三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时隔11年,是民族工作和中医药工作的一件大事、喜事。刘延东副总理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充分肯定了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成就,进一步强调了发展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生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了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指明了方向。会议代表们就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对拟出台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了深入讨论,提出了意见建议,形成了广泛共识。应该说,本次会议规格前所未有,内容极其丰富,影响深刻长远。


  通过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结合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的收获与思考以及自己的工作实际,我感到,推进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把握历史机遇,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迈入发展快车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判断。根据这一判断,从全面建成小康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到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我国的发展模式将从高速度增长逐渐向高质量发展转变。面对这一时代大背景与发展大趋势,少数民族医药事业迎来了历史性的机遇。


  一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下,健康中国战略在国家总体战略中的地位将更加突显,围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目标,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将迈入新的发展轨道,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二是改革开放4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翻天覆地,但总体上看,在我国当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格局中,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仍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在国家医药卫生事业中也处于相对落后的位置,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就是在补齐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三是《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少数民族医药与中医药的内在关系以及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将对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第二,坚定文化自信,切实增强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少数民族医药是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坚定做好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信心。当然,文化自信不是凭空产生的,它要根植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血脉之中。文化传承发展是文化自信的基础条件,没有文化传承发展,文化自信就是空中楼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本来”,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未来”,必须有坚守“本来”的决心,才能有坚定“未来”的信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少数民族医药工作者,要切实增强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要求,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医药文化的传承发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与文化自信。


  第三,积极交流借鉴,不断提升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历史上看,不同民族的医学、药学是在中华文化发展的大格局之中,在相互学习、借鉴、交融的过程之中不断发展演变的。从繁荣发展中华文化的维度看,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少数民族医药发展要紧紧围绕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发扬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优秀传统,多领域、全方位地加强交流、增进了解、促进交融。


  从现实发展的需要看,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在挖掘整理研究传统医药学理论方面成果丰硕,有的在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方面能力突出,有的在传统医药学人才培养方面经验丰富,有的在利用区位优势加强国际交往服务国家战略方面具备优势。要推动少数民族医药整体繁荣发展,不同民族、不同地区之间就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政府部门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支持、引导各民族医药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升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各族群众服务。


  第四,创新工作载体,着力打造“一个平台,三个基地”。


  少数民族医药事业涉及面很广、业务链条长,需要医疗、教育、科研、产业等部门、企业、协会协同发力,整体推进。国家民委副主任李昌平在辽宁调研满医药工作时,提出“一个平台,三个基地”的构想。一是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打造民族医药研发平台。进一步整合科研院所、知名药企等科研力量,打通挖掘整理、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各环节,推动产学研结合,建立起全程、全域、全产业链的研发中心;二是发挥龙头企业作用,打造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基地。民族医药产业集种养殖业、科研生产、养生保健、名优产品、生态健康旅游、民族文化传承、物流贸易等为一体,可将其重点培育发展为绿色支柱产业。要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政策,着力支持民族医药龙头企业,不断提升民族医药生产企业的规模水平;三是发挥民族医药在治疗疑难杂症和康复疗养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打造集药材种植、旅游观光、特色疗养、医疗保健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康养示范基地,发挥民族医药在“健康中国”战略、“一带一路”倡议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打造民族医药文化传承和人才培养基地。通过提高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机构的层次,完善民族医药专家传承人制度、强化民族医药师承教育等方式,发挥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社会机构等优势,建立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民族医药专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展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不断开创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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