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共有新疆籍少数民族群众1.1万多人,主要在豫务工、经商和求学,是内地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省区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坚持以“健全创建体制机制、抓好涉疆服务管理、培育典型示范带动”三点为支撑,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开展。2016年5月,俞正声主席在豫调研时,对我省涉疆服务管理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
健全机制, 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涉疆服务管理基础
省委省政府调整充实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强化创建和涉疆服务管理职能,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省平安建设和文明单位考评内容。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定成员单位的职责,制定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省政府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签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组建服务管理工作队。
省辖市普遍成立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建立民委委员制度,明确创建任务。省编办批准成立河南省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正处级规格,6名行政编制。
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在全省推行市、县、乡三级基层工作网络,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落实乡村两级创建主体责任,明确了乡级民族宗教助理员和村(社区)协理员的创建职责。焦作、南阳、濮阳、商丘等市坚持缔结市内、市际、省际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措并举,突出涉疆服务管理,提升创建水平
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意识,坚持开放包容、真情帮扶,努力让新疆少数民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能致富、共和谐。”
探索多种模式。我省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四种涉疆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即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的“镇区集中式”、郑州市的“多点分散式”、安阳市的“交友交心式”以及新乡市高校的“教育互动式”。石佛寺镇坚持对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推行入学、就医、语言交流“三不愁”和就业、居住、出行、合法宗教活动“四保障”,2016年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
政府加大投入。以南阳市为例,省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在镇平县天下玉源市场建设行政服务超市,对新疆群众实现联席办公、联审联批“一条龙服务”;南阳市和镇平县共投入3500万元,建设石佛寺小学新校区,为豫疆各族学生提供优良的学习环境;投资4100万元建设408套公租房,实行少数民族群众与当地居民嵌入式居住模式。
突出智力帮扶。为171名新疆爱国宗教界人士和基层民宗干部举办6期培训,组织学员们参观改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开阔眼界,解放思想。为破除语言交流障碍,连续举办两期在豫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培训班,共培训少数民族群众116名。结业仪式上,维吾尔族学员主动用汉语唱国歌,表达对党和政府的感谢。
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统战、民族、公安、交通、旅游等部门坚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培育典型,汇聚共同参与创建的正能量
多方扎实推进。持续推动创建“六进”活动向纵深发展,引导少数民族企业建立党组织,推进创建活动进党支部、进清真食品企业,促进各民族员工交往交流交融。我省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的实施意见》,在各族学生中培养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表彰激励先进。注重面向基层、涵盖各条战线,制定办法规范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各级政府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300多个、模范个人5900余名。郑州市已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3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8个,培育了一批示范点和示范带。新乡市每年拿出30余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奖励民族团结进步先进。
宣传典型事迹。2015年以来,汝州市金庚康复医院实施“维汉一家亲,援助救治脑瘫儿童”活动,免费救治新疆脑瘫儿童1032名。2016年9月,省委书记谢伏瞻专程赶赴该院看望慰问新疆少数民族脑瘫患儿。在中宣部的大力支持下,国家民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共同组织媒体采访团,分赴豫疆两地实地采访报道,唱响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旋律。在豫经商的新疆维吾尔族同胞也感恩回报社会,有的无偿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有的被当地评为“年度感动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