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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用力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 全面建成小康——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发言摘编
发布日期:2019-08-06

7月18至19日,国家民委在青海省海东市组织召开了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奔小康现场推进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实施《“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取得的成绩,交流典型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实现整体率先脱贫、率先奔小康。会议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以及青海省、黑龙江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相关同志做了发言。以下是发言的内容摘编。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民族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 “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要求,加强规划引导,加强政策供给,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支持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


加强规划引导,持续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民族地区铁路、公路和机场布局。牵头编制并由国务院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积极推进实施各民族平等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同区域内不同民族的均衡发展。编制出台了《“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统筹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劳动者等群体就业工作等措施,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劳动者创业就业。


制定扶持政策,有力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脱贫发展。印发实施《加大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行动方案(2018—2020年)》。截至去年底,已完成870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建设任务,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大部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实现脱贫。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推动更多的项目资金向民族地区乡村一级倾斜、向人口较少民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帮助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发展。


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门用于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016—2019年,共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29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民族文化传承等4个领域项目建设。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农村公路、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流域治理、林业重点工程、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体育、养老、社会福利等项目建设时,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同时,督促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报送和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体现对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扶持,并对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州级地方投资。从2018年开始,将以工代赈补助资金重点投向了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在内的“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建设了一批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并为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有效激发了其自力更生、光荣脱贫的积极性。积极支持民族地区企业发行企业债融资。目前已累计核准西藏、新疆、广西等少数民族较多的省、自治区企业债券100支,总规模1227亿元。


教育部:


教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民族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和提高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新成效。2018年底,全国少数民族在校学生达3009.4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9%;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比2015年提升了6.7个、1.2个、1.8个、8.1个百分点。


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科学提高政策精准度,严抓控辍保学,建立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实施重点县持续监测,分类施策开展复学工作。完善从学前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应助尽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失学。实施中职招生兜底行动、“9+3”免费职业教育政策等,满足各民族适龄人口接受职业教育需求。东西职业教育协作行动计划实施以来,东部省市资助资金设备额达14.4亿元,参与院校近800所,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86万人,开展各类技能培训8.37万人次,教育脱贫攻坚取得积极成效。


深入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双语教育质量稳步提高。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提高民族教育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内地民族班已形成涵盖初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本专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新格局,每年落实各类内地民族班招生计划8万余名。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向贫困地区输送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持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民族教育快速发展得到有效保障。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2014-2018年,中央投入1699亿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30.96万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达到“20条底线”要求,占全国的99.8%。中央每年安排新疆西藏等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支持17个省(区、市)解决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和突出问题。2018-2020年,中央新增70亿元,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教育扶贫。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履行国家民委兼职委员单位职责,重点扶持民族地区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加大政策倾斜,抓好民族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印发《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民族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在将所有自治县纳入交通扶贫范围、比照连片特困地区政策执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对凉山州、临夏州和怒江州公路建设执行藏区特殊政策。2018年安排“三区三州”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等重点项目车购税资金436亿元,比2017年增长72%。制定印发了对新疆南疆兵团交通运输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关减免地方配套资金的要求,2017年以来共安排民族八省区车购税资金3804亿元。在交通扶贫规划的基础上,再安排62.5亿元车购税资金,帮助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等13904个自然村通硬化路。加大农村老旧渡船改造和船型标准化等工作力度,改善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农村渡运条件。


加大项目支持,持续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运输发展。以“四好农村路”为抓手,支撑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印发了《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交通运输部关于服务和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指导意见》,指导民族地区加快交通运输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国务院扶贫办:


国务院扶贫办把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和民族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取得积极进展。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规模从2012年底的3121万人下降到2018年底的618.9万人,累计减少贫困人口2502.1万人。200个少数民族贫困县脱贫摘帽,占已脱贫摘帽县的45.87%。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等人口较少民族实现了整体脱贫。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收入水平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脱贫攻坚基础进一步筑牢,为推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3-2019年,投入到民族八省区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达到2279.3亿元,占同期全国量的44.3%。其中,2019年安排民族八省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5.2亿元,比上年增加109亿元,同比增长22.4%,增量占全国新增资金的55%。


落实精准帮扶举措。累计向民族八省区选派驻村干部26.2万人,目前在岗的有21.9万人。根据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分类落实帮扶举措。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民族八省区计划搬迁400万左右贫困人口。截至今年5月底,民族八省区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059.4亿元,支持488.9万贫困户发展产业。针对新成长劳动力开展的职业教育培训,每人每年给予3000元左右资助。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帮扶,携手奔小康行动实现对贫困县中少数民族县全覆盖。


主攻深度贫困地区。2018年在上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新增资金专门安排47.9亿元基础上,又新增安排120亿元用于“三区三州”,占全国新增资金的60%。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三区三州”涉及的六省区分别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政策落实。


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2018年,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的通知》,组织民族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帮助他们听懂、会说、敢说、会用普通话,为接受义务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2018年秋季学期,行动率先在四川省凉山州试点,凉山州17个县市2724个村级幼教点11.28万名学前儿童纳入行动试点范围。


青海省民宗委:


近年来,青海省委省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始终,书写了欠发达省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脱贫奔小康的生动实践。2017年,循化县在全国人口较少民族自治县中率先摘帽。2019年,互助县退出贫困县。


坚持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纳入全省工作大局,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工作格局。用足用活国家西部大开发、脱贫攻坚等政策,促进财政、产业、金融等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把政策扶持转化为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把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作为重点,补齐制约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短板。“十一五”以来,累计落实人口较少民族各类扶持资金35.36亿元,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全省37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硬化路”、乡乡通“柏油路”、县县通“高速路”;实现了电力全覆盖;全部建成了综合服务楼、便民超市及医疗卫生场所、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基本解决了人畜饮水安全问题;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通信息率、通宽带率都达到95%以上。


坚持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相结合,实现真脱贫、脱真贫。详细制定发展生产、外出务工、生态补偿、易地搬迁等“八个一批”精准脱贫行动计划。截至2019年5月,14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贫困村,3.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坚持生态优先和文化保护贯穿始终,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推进“一优两高”,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和植被恢复工作,人口较少民族地区植被覆盖率达28.5%。积极开展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42个村被命名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4个村被列入传统村落,乡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依托绿色生态优势,大力发展民俗旅游,打造了互助县小庄村、循化县三兰巴海村等乡村旅游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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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土族安昭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席玉秀(左二)和家人在自己的农家乐小院里


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引领,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活动,启动实施“民族团结+非遗传承+青绣产业+旅游+拉面经济”融合发展行动,引进社会资金15亿元建成集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展示展演、民族产品展销、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培训、扶贫创业为一体的青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园。2018年,互助县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以“精神扶贫”为抓手,从强化思想教育、加强扶志扶智、革除陈规陋习、减轻信教群众负担等方面入手,倡导文明新风尚。


黑龙江省民宗委:


黑龙江省有赫哲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建有1个城市人口较少民族区、16个民族乡(镇)、94个民族聚居村。截至2018年末,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09元,比2010年增长155.3%;义务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基本医疗和基本住房安全有保障,基础设施类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实施分类指导,明确发展路径。坚持规划引领,制定了《黑龙江省“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实施人口较少民族提前实现小康进程。明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人口较少民族倾斜。坚持分类施策,制定“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分类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目前,全省24个人口较少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已全部脱贫。坚持统筹推进,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与兴边富民行动、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规划、协同推进。制定出台含金量较高的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政策措施,将我省边境地区的赫哲族、鄂伦春族、俄罗斯族、达斡尔族等46个村纳入重点支持范围。


坚持上下联动,凝聚发展合力。加大民族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用于人口较少民族村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达4.74亿元,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总额的33.8%,建设项目330个。发挥民委委员单位作用。协调省发改委、交通厅、水利厅、住建厅等部门加大投入、重点倾斜,推动产业项目、安全饮水工程、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解决民族地区“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调动市县工作主动性。积极引导各有关县(市、区)“打民族牌、走特色路”,推动出台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政策文件25件。


培育富民产业,夯实发展基础。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赫哲族从单一的渔业生产转型为以种植业为主、渔业及深加工并举的发展模式,2018年赫哲族聚居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5万元,比2010年增长近3倍。培育壮大民族旅游产业。积极推动三江沿岸、界江沿岸和嫩江沿岸人口较少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廊带建设,建设一批具有龙江特色的少数民族旅游村镇,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已经逐渐成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拓宽人口较少民族群众增收渠道。从扶智入手,开展致富带头人和育婴师培训,先后培训乡村致富带头人426名、育婴师280名,着力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群众致富本领和职业技能。


云南省民宗委:


云南有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和景颇8个人口较少民族,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2014年以来,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4.9%。


规划引领,政策推动。“十三五”以来,制定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决定》《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省抓规划、州负总责、县抓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工作责任机制,规划到村、项目到点、扶持到户。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优先安排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和民生改善等项目建设。


因族举措,因地制宜。根据云南省人口较少民族特点,各有侧重地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制定实施了“独龙江乡整乡推进独龙族整族帮扶三年行动计划”“基诺山、布朗山两山综合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对归为布朗族的克木人、莽人制定专项扶贫计划,做到对象精准、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集中力量打好脱贫攻坚战。为11个人口较少民族分别制定了精准脱贫行动计划,围绕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劳务输出、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制定具体帮扶举措。2018年底,独龙、德昂、基诺3个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体脱贫。


发展教育,培养人才。开办人口较少民族高中班和大中专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率先在怒江州实行职业教育全免费,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挖掘整理人口较少民族优秀传统文化,8个人口较少民族都建设了小型特色博物馆。采取放宽政策、破格录用等特殊政策措施,确保在省级部门中人口较少民族至少有一名厅级干部;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给予人口较少民族特殊倾斜。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内的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农房险等两类保险产品,同时对人口较少民族高中和大学在读学生给予助学补助。


社会参与,集团帮扶。上海市响应国家号召,对云南省德昂族、独龙族聚居区开展帮扶工作。省委、省政府积极协调动员三峡集团、华能集团、大唐集团、中烟云南工业公司、云南烟草专卖局等5家企业集团,投入68.05亿元,帮扶布朗、阿昌、怒、普米、景颇、拉祜、佤、傈僳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精准脱贫,惠及43万各民族贫困人口,开创了“一个集团帮扶一个民族”的脱贫攻坚模式。


西藏自治区民委:


西藏自治区有藏、汉、门巴、珞巴等14个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主要集中居住在边境地区。2017年,自治区党委专门召开全区边境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意见》,制定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把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与兴边富民行动、精准扶贫相结合;编制出台《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规划(2017—2020年)》,投入301亿元,对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628个边境村实施小康村建设工程。“十三五”期间,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15.2亿元用于兴边富民行动;自治区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35亿元,用于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包括人口较少民族在内的各族群众脱贫攻坚和持续增收致富,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底,9个民族乡全部实现脱贫。


基础设施条件方面,人口较少民族聚居乡镇和建制村通公路率分别为100%和85.34%,电力覆盖率90%,通电话率95%,集中式供水覆盖率80%。


基本生活方面,群众安居房建设100%,9个民族乡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04元,年均增速达10%。


产业发展方面,农牧业等传统产业产量显增,高端旅游、有机茶、经济林木特色产业异军突出。


公共服务方面,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行政村通广播电视率达98%,村卫生室、文化室(农家书屋)覆盖率100%。


民族文化保护方面,优秀传统民族文化得到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在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涉及人口较少民族的有16项。


(责编 江凌)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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