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源泉”福泉市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地处黔中经济区、贵昆经济带、成渝经济带、贵阳一小时经济区及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交叉节点,属于西南地区出海的大通道,生活着汉、苗、布依、水等24个民族33.5万人。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福泉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理清创建思路,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各级税务工作人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
福泉市税务局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在全面深入持久推进创建工作中,福泉市税务局确定了“抓税收工作促民族团结进步、抓民族团结进步促税收工作”的“双抓双促”创建主题,分“四步走”开展创建工作,实现组织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税收帮扶脱贫、征纳纠纷化解“五示范”,把“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理念融入税收工作,着力解决了创建工作与税收工作“两张皮”问题。
所谓“四步走”,即第一步围绕中心,将创建工作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通过抓好税收为创建提供动力支持;第二步结合实际,把创建工作与发挥税收职能优势相结合,细化责任分解,强化督促检查;第三步夯实基础,加强学习教育、氛围营造和正面宣传引导,组织和动员全市各级税务工作者投入创建工作,营造民族团结进步良好氛围;第四步注重实效,坚持一手抓创建一手抓税收,促使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提升,征纳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加强。
抓好组织税收收入,在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做示范。党的十八大以来,福泉市税务局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近200亿元,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与此同时,积极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近年累计减免税费46.5亿元,使民族地区企业和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税收政策红利,为企业发展减轻负担,优化了民族地区税收营商环境。
用好用足税收优惠,在落实民族政策方面做示范。把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扶持优惠政策体现在税收征管的环节,强化政策宣传辅导,让纳税人懂政策、尽义务、得实惠,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近年来,福泉市民贸企业享受中央财政贴息累计近4亿元,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优化纳税管理,在热心服务纳税人方面做示范。率先在全省办税服务大厅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制度,创新推出常见涉税事项十分钟办结承诺服务事项,纳税人办税时间平均缩减50%以上。加强窗口税务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在2018年贵州省税务系统纳税人满意度第三方调查中,综合得分在全省105个县级局中位列第四。
创新税收帮扶,在帮助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做示范。2015年以来,福泉市税务局主动融入地方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累计选派驻村帮扶干部60余人投身全市12个村帮扶工作。同时,制定帮扶点脱贫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共投入帮扶资金60余万元。其中,帮助双谷村发展小微企业47户,协助争取扶持贷款1200多万元,帮助74户254人顺利脱贫,双谷村退出省级深度贫困村行列。2019年,福泉市税务局被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党组织和圆梦同步小康先进单位。
建立纠纷化解机制,在协调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做示范。构建新型和谐税收关系,将征纳矛盾纠纷化解引入法治轨道。民族地区开展税收工作,征纳关系和谐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税收质效,也关系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福泉市税务局将征纳矛盾化解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112’模式”,开通依法化解征纳矛盾纠纷“绿色通道”,探索出“化解征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赢得纳税人满意”新路径。自2016年该模式运行以来,共受理涉税问题156个,解答涉税咨询589个,分流矛盾纠纷89起,调解涉税纠纷16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近年来,福泉市税务局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税务系统法治基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表彰60余项,成为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典范。
(福泉市税务局供图 责编 龙慧蕊)
流程制作:李泓
订阅下载:2025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