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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着力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专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
发布日期:2024-04-02

记者: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请您结合司法部的工作实际,谈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体会。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并将其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民族理论方面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司法部作为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在民族领域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我们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立足职责使命,找准着力点、关键点、结合点,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提高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法治基础。

记者:司法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民族法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大力推动民族地区法治化进程,推动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近年来,司法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国家民委委员单位职责,指导全系统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力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健全工作机制,对全系统做好民族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司法部成立了部领导牵头、部内13个厅局作为成员单位的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对全系统的指导,抓好民族工作方面的立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民族地区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援疆援藏工作等,确保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切实贯彻落实。

扎实推进民族工作立法,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提供制度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制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司法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会同有关方面稳步推进配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工作和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

加强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七五”普法、“八五”普法中,明确要求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推动相关部门把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列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司法部、国家民委、全国普法办联合部署开展“中国宪法边疆行”活动,在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等开展宪法宣传;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法治氛围。

记者: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助力民族地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请您与我们分享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全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各民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持续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在全国组织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扶贫奔小康”等“法援惠民生”品牌活动,为各族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据统计,2014年至2020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在民族地区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万余件,受援群众77万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196万余人次。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适应少数民族群众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司法部指导各地将涉及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将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保标准的2倍,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少数民族群众。二是加大法律援助便民力度。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创新优化民族地区法律援助供给方式,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保障民族地区困难群众获得更加高效、更加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内蒙古、四川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开通服务,为各族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司法所等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万余个,发挥“百度法律援助地图”作用,方便群众就近寻求法律咨询服务和获得法律援助。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项目,每年招募律师等志愿者到西藏、新疆、青海等地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推进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均等化。三是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司法部发布全国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相关案件质量评估准则,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2020年,司法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有力保障了值班律师为相关人员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为推进民族地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司法部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民族地区法治人才培养。一是对民族地区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有效缓解了基层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推动民族地区法律职业人才从以前的“有没有”向如今的“好不好”转变。二是为民族地区培养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翻译出版蒙古、维吾尔、哈萨克3种少数民族文字版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三是实施律师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既会少数民族语言又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律师人才。自2016年以来,已举办5期培训班,累计培训律师254名。

记者:迈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方面,请问司法部还有哪些新思路新举措?

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司法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继续做好民族工作方面的立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民族地区法律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和装备支持,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

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加强和改进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工作,加大对“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藏律师服务团”等公益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更好地发挥律师作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助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不断加强民族地区刑罚执行和戒毒工作。加强对民族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调研指导,依法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加强民族地区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矫治工作水平。

加大对民族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帮扶力度。配齐、配强援派干部,强化对边疆和民族地区基层干警教育培训的支持,持续提升民族地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意识、斗争本领和履职尽责能力。


本刊记者刘雅书面采访

责编:龙慧蕊 吴迪

流程·制作:张伟(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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