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首页 >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团结奋斗 开创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新局面
发布日期:2023-01-07

党的二十大全面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锚定了新时代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对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这为云南省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省民族宗教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同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总结新时代民族工作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方方面面都有民族工作”的认识,主动服务和融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拓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体现担当和作为。


过去十年民族工作新进展

云南是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少数民族种类全国最多,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心重视云南民族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两次考察云南,三次给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回信,充分肯定“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指出云南“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示范区建设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载体,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的具体路径,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定位,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不断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全局性和战略性工作全力推进,坚持共筑思想根基、共建美丽家园、共守民族团结、共创善治良序、共护边疆安宁,着力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云南示范。


十年来,云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全面小康。全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1年经济总量达到1.12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万元,分别是2012年的2.8倍和2.85倍,11个州市84个单位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面推进、各族群众共同迈向现代化步伐不断加快、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十年来,云南民族工作取得巨大成就,根本在于:一是省委省政府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党中央顶层设计与云南实际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云南实践;二是省委省政府对民族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特殊性、复杂性有清醒认识,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牢牢掌握构建民族宗教关系主动权,形成了“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云南现象”;三是省委省政府妥善处理各民族共同性与差异性、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形成维护国家统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四是省委省政府坚决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省委省政府自觉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采取有力举措推进强边固防、兴边富民,坚决守牢祖国西南安全稳定屏障。


开启新时代民族工作新征程

党的二十大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号角,令人鼓舞,催人奋进。我们将坚决按照二十大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全面学习把握落实,扎实推进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要求,丰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举措。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步伐。


突出一个“融”字,将民族地区发展融入全国全省发展大局,融入“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找准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生态优势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动力。


突出一个“快”字,抓住党的二十报告提出的“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加强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重大机遇,制定完善差别化区域性政策,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机制。统筹民族自治地方与散居民族地区发展,资金向边境地区、滇东北地区、高寒山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倾斜。促进民族地区保持十年来快速发展的态势,力争年均GDP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突出一个“补”字,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加快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破解民族地区产业发展瓶颈,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突出一个“边”字,云南省16个民族与境外同一民族毗邻而居,民族同宗、文化同源,民族工作在融入国家开发开放大局、服务经略周边战略具有重要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不断在“边疆”“民族”的治理能力上重点发力,推进兴边富边稳边固边,突出沿边开放开发,不断拓展开放开发的深度和广度,大力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周边环境作出云南民族工作贡献。


对标实现“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的要求,丰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路径举措。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只有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全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既要“壮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用红色文化铸魂,不断增进文化认同;又要“繁枝”,保护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各民族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丰富中华文化基因库。


实施“枝繁干壮”工程,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作出示范。弘扬“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坚定不移跟党走,爱国奉献守边疆,团结奋斗建家园,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内涵,赓续民族团结精神血脉。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创建一批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一批中华民族共同体体验馆。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推出一批有质量的理论研究成果。抓好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鼓励各民族文化相互学习借鉴、融合发展,开展跨区域的民族文化演出、展览等活动,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民族文化交融格局。全面加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实施《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25个边境县(市)基本普及,把374个沿边行政村(社区)全部建成国家通用语言应用示范带。


对标“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要求,丰富推动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路径举措。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胜利。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充分发挥亿万人民的创造伟力。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思路政策要由此着眼,工作举措要由此着力,教育和引导全省各族群众积极融入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为新目标奋斗。


在“融”字上下功夫,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的交流联谊活动,做好《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云南卷》编纂工作,实施好“石榴红工程”,推进各族青少年交流、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不断拓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


在“嵌”字上下功夫,构建互嵌式就业模式、居住模式、教育模式等,开展各类学校混班混宿办学模式,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让各族群众工作在一起、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在“创”字上下功夫,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创建工作始终,推动创建工作标准优化、范围扩大、内涵深化、形式拓展、效果提升,开展省州市县乡村五级联创,积极建设边境民族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形成全域创建格局。


在“导”字上下功夫,认真组织“心向北京 拥护核心”学习教育、“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感党恩 听党话 跟党走”主题活动,坚持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宗教,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推动各族群众更加坚定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不断增进“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对标“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的要求,丰富防范风险隐患的路径举措。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加强法治建设,健全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加强基层治理,把党建引领作为构建治理格局的主导力量,着力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农村宗教治理。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风险研判机制、决策评估机制、防控协同机制,有效化解历史遗留的存量问题,着力管控新形势下出现的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各类矛盾问题碰头叠加产生的变量问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我们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民族工作系统落地生根,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作出更大贡献。(作者为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



作者:拉玛·兴高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2年第11期

编辑:昀竹  流程制作:韩东峻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
      《中国民族》杂志由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管、民族团结杂志社主办。
      作为国家民委机关刊,《中国民族》杂志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用心用情用力讲好中华民族故事,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一直在涉民族宣传工作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民族》杂志各文版均为大16开全彩印刷。《中国民族》杂志汉文版为月刊,全年共12期,单份全年定价180元;《中国民族》杂志蒙古文汉文对照版、维吾尔文汉文对照版、哈萨克文汉文对照版、朝鲜文汉文对照版均为双月刊,全年6期,单份定价90元。

杂志社订阅(银行汇款):
户名:民族团结杂志社(联行号:102100020307)
账号:0200 0042 0900 4613 334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邮编:100013
联系电话:010-58130878∕15612062952(同微信号)
发行邮箱:mztjzzs@126.com

订阅下载:2024年《中国民族》杂志订阅单

欢迎订阅《中国民族》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