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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维护文化多样性
发布日期: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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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塔尔寺酥油花


今天,全球化已经形成世界潮流,其推进速度之快、影响之广,超出了人们的预期和想象。一些拥有经济竞争、技术竞争、资本运作强势和话语霸权的国家和民族,影响着全球化的进程和方向。特别是伴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与普及、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旅游业的升温,带有明确“现代性”特征的商品、货币、图像、技术、知识和思想等在全世界迅速扩散,致使人们在接受新知识、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渐渐疏离了滋养他们的民族文化和优良传统。

对于我国民族地区而言,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少数民族在非常短的时期内,生活空间从封闭走向开放。人们在如饥似渴地接受新事物,进入新时代,融入新生活的同时,也开始脱离自己的文化传统,以适应新的生活和新的竞争形式。

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给世界文化带来单一化的危险。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侵吞逐步加剧,一些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正在消亡。因此,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维护文化的多样性,成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越来越多的国家在积极探讨保护民族文化的有效方式,深化对民族文化价值的认识,更为珍视自己的文化遗产。


一个世界性的议题


人类文化之所以辉煌灿烂、蔚为壮观,绝非取决哪一种文化的一支独秀,而是有赖于多元文化之林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因此,任何一种作为单元体存在的民族文化,都闪烁着民族独具个性和特色的智慧光芒。伴随对民族文化遗产的重新审视和评估,原有文物概念的外延正在迅速拓展,那种轻视民族文化的观点,将在这一拓展过程中因不合时宜而遭致淘汰,相反民族文化以及民族文物,将得到合理的对待与尊重,其价值将随着认识提升而凸现。

2007年9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国际公约和各国政府法律法规的制定表达了国际社会对少数族群的关注。一些国家专门为少数族群划出保留地,通过进行少数族群语言教育等措施,保护其原生态文明。

2010年4月,联合国土著问题常设论坛会议在纽约总部召开。此次会议讨论的问题主要包括土著人如何参与所在地的发展进程,并确保自身的文化与身份得到尊重,改善少数族群居民的生活条件,发掘整理和保护少数族群文化,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表示,土著文化、语言和生活方式正在因气候变化、武装冲突、教育机会缺乏和歧视等多种因素而受到威胁,他呼吁世界各国政府和其他有关各方共同努力,确保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得到切实的执行,在推动发展的同时尊重少数族群的传统和价值观。

美国3D电影《阿凡达》的播映,引发人们对于所生活的蓝色星球环境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也经常发生类似环境安全事件。例如贝罗蒙特水电大坝是巴西政府决定在北部帕拉州建造的一座水力发电站。据称,工程预计耗资高达110亿美元,完成后能为巴西提供1.1万兆的电力。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筹建以来便争议不断,致使项目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其原因在于该水坝所在的欣古河两岸大约500平方公里的土地将被淹没,河岸两边的少数族群居民也将因此失去安居之地。巴西上演的现实版《阿凡达》并非特例。最近一段时间,印度东部加里亚空达部落少数族群居民批评英国公司开发奈彦吉利山铝矿、澳大利亚少数族群居民抗议锡福德铁路工程破坏沿途生态和古迹均属此类。

在加拿大,由于政府长期以来忽视少数族群的权益,少数族群语言和文化都面临着严重的危机,有50多种少数族群语言都处在消亡的边缘。在全球母语遗失最为严重的澳大利亚,白人到来之前,澳大利亚大概有250种语言,如今却只剩下不到70种。生活在瑞典北部以及挪威、芬兰的萨米族被称为“欧洲最后的土著”。随着瑞典、挪威、芬兰等国的垦荒者进入萨米人居住的区域随意进行伐木、开矿、兴建水利,越来越多的萨米人被迫转而搬到城镇居住,萨米文化和语言逐渐消失。如今,探访萨米人的愿望只能在一个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博物馆内实现,或是通过观看那些专为旅行团准备的表演聊以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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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族文化保护成就卓著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民族成分最多的国家之一。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绚丽多彩,共同构成了多元一体的当代中华文化。

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种类繁多,数量巨大。长期以来,有关部门及其机构为抢救、保护、传承民族文化遗产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早在20世纪50年代,国家有关部门就组织了有民族学、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等方面专家参加的较大规模的少数民族历史、语言、社会、文化、风俗习惯的调查,抢救、保存了大量的民族历史文化资料,至今仍有大量的原始资料尚待分析利用。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其中很多都涉及民族文物保护的相关内容,使民族文物保护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其中《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关于文物出口鉴定标准的几点意见》中指出:“少数民族文物,1949年以前生产的暂时一律不出口。”进而按照《文物进出境管理办法》规定,凡1966年以前的少数民族文物,一律禁止出境。

在地方层面也通过立法的形式,加强民族文物的保护。例如199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在自治区境内具有民族特色、历史特点和研究价值的反映北方少数民族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文化艺术、宗教信仰、节日活动等代表性的实物或场所,与少数民族的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重要历史人物有关的建筑物和纪念物,有重要价值的少数民族文献资料等,均属民族文物,应予保护”;并且要求对目前处于狩猎经济、游牧经济的各少数民族有代表性的实物,要加强搜集、整理和保护。

在民族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维修方面成效显著。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对西藏的哲蚌寺、青海的塔尔寺、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等大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2001年开始实施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保护修缮工程。2006年以来,分布于西藏各地的重点文物陆续得到了保护维修。近年来,新疆地区20余处考古遗址、石窟寺、文物建筑的保护工程也相继启动。截至2012年底,民族自治地方有366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布达拉宫历史建筑群、丽江古城等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国家积极保护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已有500多年历史的藏戏得到保护和发扬,藏族的雪顿节,蒙古族的“那达慕”,回族、维吾尔族等民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壮族等的“三月三”,傣族的泼水节,彝族的火把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得到传承和弘扬。近年来,藏族壁画艺术不断充实,唐卡艺术得到保护,布依、苗、瑶、仡佬等民族的蜡染,土家、壮、傣、黎、侗等民族的织锦技艺等,在图案、花样、品种等方面得到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技艺重新焕发生机。同时,国家对少数民族古籍进行挖掘、整理、保护,搜集少数民族古籍数百万种,整理11万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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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铜鼓


文化传承发展依靠各民族的自觉和行动


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发展过程,民族文化也有不断发展和不断积累的内在要求。

不同民族在繁衍生息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创造了不同特点、不同形态的传统文化。

费孝通先生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十六字箴言。“各美其美”是指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各自有一套自己认为是美的东西。只有在民族间频繁的平等往来之后,人们才开始发现别的民族觉得美的东西自己也觉得美,这便是“美人之美”。从这种境界再升华一步就是“美美与共”,不仅能容忍不同价值标准的存在,而且能赞赏不同的价值标准,如此离人类建立共同的价值就不会太远了,即所谓“天下大同”。

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维护民族团结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文化认同主要是指各民族之间文化的相互理解、沟通,彼此认可与尊重。民族是拥有共同文化认同的人们共同体。使用相同的文化符号,遵循共同的文化理念,秉承共有的思维模式和行为规范是文化认同的基本依据,文化认同过程包含了伦理道德规范认同、宗教信仰认同、风俗习惯认同、语言认同、文化艺术认同等。只有被本民族认同的、认可的文化,才有可能被传承和发展。只有当地民众认识到自身所创造的文化价值和保护的必要性时,才能进行有效的保护。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先生重要的学术思想,他主张每个民族都要通过文化自觉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文化和他人的文化,找到本民族文化的“安身立命”之地。保护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应该是各民族文化自觉后的具体行动。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不能由政府和专家包办代替,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政策、提供服务,专家学者的作用是进行研究、提供指导。要确保当地民众参与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权利,这是民族文化遗产能够得以保护的最重要因素。当一个民族缺乏“文化自觉”的时候,任何来自外部的“越俎代庖”式的“保护”,都是暂时和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使各民族的文化遗产得到传承和发展,最终还要依靠各民族自己的觉悟和行动。

近年来,一些地方盲目无序的建设,漠视传统风格的建筑,使民族村落独特的文化价值荡然无存;一些地方以营利为目的,对民族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造成对少数民族民众感情的伤害。一些被搬上舞台的民族“原生态”歌舞表演,常常以审美效果不好、观赏性和艺术性不强、音乐节奏太慢等理由,加入一些自己的创造,擅自篡改真实性的表现形式和内容,使民俗文化失掉原汁原味的魅力。更为严重的是,一些旅游表演,为了迎合部分游客的口味,加入一些不健康的内容,损害了民族传统文化的纯洁形象。

各民族的文化遗产都是由当地民众所创造和传承,当地民众对本民族的文化遗产享有不容替代的解释权利。在任何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行动中,都必须以当地民众为主体,使他们能够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并使他们通过参与而获得应有的利益。因此,应通过建立具有地方特色、村民自治、民众参与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的体制和机制,充分认识民族文化遗产资源的宝贵价值,以及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紧迫性,培养当地民众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养成自觉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和有效制止破坏民族文化遗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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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的克孜尔千佛洞


民族文物是宝贵财富


人类学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遗产就是这个民族的文化记忆,是具体历史时空中“各民族及他们生存环境的见证物”。

民族可移动文物是各民族历史上制作、拥有和使用过的,反映各民族历代文化,并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实物。民族文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而言,民族产生以来人类留下的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等实物资料皆为民族文物,其中包括考古发掘品、传世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从狭义而言,民族文物则主要指近现代各民族所使用的具有民族特点的实物资料,包括各民族的传统生产生活用品、服装服饰、宗教用品、工艺美术品等。民族文物有着丰富而广泛的含义。从历史的纵向来看,民族文物可分为古代民族文物和近现代民族文物两部分。

民族文物不仅是研究民族史的宝贵财富,也不仅是研究人类发展史、社会发展史的重要资料,更是进行民族优秀传统教育、增强民族团结的珍贵教材。由于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许多民族能够反映本民族历史文化特点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已经被现代化的机械产品所代替,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整体性消失速度日益加快,一些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正在消亡。同时,民族文物外流现象十分严重。

曾经,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滞后,民族地区的大多数民众对民族文物的概念认识模糊,对民族文物价值的认识和了解不够。许多民族地区都出现了专营民族文物买卖的商贩,他们深入民族村镇,通过各种渠道低价收购民族古籍、铜佛、唐卡、经卷,民族服装、头饰、佩饰,织、染、绣工艺品等民族文化资料和实物,再高价进行售卖。

日本大阪国立民族学博物馆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就开始征集有关我国的民族文物,目前已征集到我国各民族文物达数千件,许多民族文物现在国内已经很少见到。有的日本专家称,中国人几十年后要到日本去看自己的民俗文化。法国巴黎一家私立民俗博物馆的藏品中有上万件黔东南的民间文物,比贵州省博物馆同类藏品数量还要多。该馆馆长对我国民族文化研究专家说:“100年后,中国人要研究苗族的服饰文化,或许还要到我的博物馆来研究”。

文化是一条流动的长河,处于永恒的变迁过程之中。因此,不可能将一个民族的文化原封不动地全盘保护下来,只能将一个民族最核心、最能体现其民族特征,最符合时代要求,最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文化精髓,坚决地保护下来。

当前,我们应重点保护在各民族社会生活中,仍然发挥功能与作用的活的文化内容;重点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利于生态环境多样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有利于促进各民族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内容;重点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利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有利于家庭、邻里、人际关系和睦的文化内容。同时,还要特别关注现代化进程中面临危机的和正在流失的文化;优先考虑文化遗存和积累较少、更加容易消亡的人口较少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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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里的苗族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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