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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丝语境中的“窗口”建设 ——福建省泉州市民族工作掠影
发布日期: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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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人很自豪,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以其重要的港口城市地位,推动了海上丝绸之路的发展与繁荣。历史表明,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铸就了泉州曾经的辉煌,多元文化的融合已沉淀为泉州最大的精神特质。


  铭记海丝历史,弘扬海丝文化,传承海丝精神。


  改革开放新时期,泉州创造了闻名全国的晋江经验,经济总量连续18年居福建省首位。当前,作为全省的经济中心,泉州抢抓“一带一路”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融入福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努力打造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 开启了“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新航程。


  作为少数民族人口居全省第一的福建民族工作重点城市,当选世界多元文化展示中心和东亚文化之都的泉州,已然成为多民族和睦相处、多文化和谐交融之典范:全市有包括汉、回、畲、蒙古、满等世居民族在内的54个民族,有1个民族乡、48个民族村(社区),少数民族人口达22.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82%;超过万人的民族有回、土家、苗、畲、壮、布依等;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13.4万,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8.5%;有8个县(市、区)少数民族人口达万人以上。


  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也长久而深刻地影响和塑造着泉州的民族工作。“一带一路”建设,更是为泉州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新的契机。


把民族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


  “把民族工作放在心里,抓在手上。”泉州市委市政府不断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福建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凝聚各方力量,加大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和民族乡村的扶持力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经常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率市直职能部门负责人赴民族乡村和社区考察,现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县区人大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和民族乡村建设情况,每年都开展调研、督查。市政协形成帮扶民族村的机制,每年选择1个民族村进行扶贫现场办公等。市民宗局积极主动地贴近市里的中心工作,使民族工作得以纳入全市工作的重要议程。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将民族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评,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市、县(市、区)财政局和民宗部门每年组织对少数民族补助资金、扶持项目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顺利完成。


  市委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全市25个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街道),有19个乡镇(街道)的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少数民族干部;48个民族村(社区)全部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健全民族工作机构,着力在体制机制方面下大功夫。泉州全市11个县(市、区)都设有民族宗教事务局,新建的台商投资区也成立了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的部门,民族工作重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基本配齐民宗助理员和协管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的网络体系得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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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街头即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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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民化服务、同城化待遇


  “市民化”和“同城化”,是泉州创新发展城市民族工作的两个关键词。


  始终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最关心的居住、就业、教育等方面入手,泉州积极推行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 坚持市民化服务、同城化待遇,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泉州落得了脚、扎得下根、安得下心,能够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


  2013年4月,丰泽区被确定为全省首个、也是唯一的全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以此为契机,泉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以鲤城区、晋江市作为市级试点,通过建机构、立规范、抓活动,不断推进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试点单位和有关部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努力先行先试。


  市级及丰泽、鲤城、晋江等试点市(区)成立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落实经费、制度等保障。市、县(市、区)两级都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3至2016年,市级投入118万元,3个试点单位投入61万元。


  各试点区(市)建立工作例会、联谊走访、台账等制度,并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集中的街道、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制定路线图。依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平台,对辖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逐一登记建档,建立完善信息台账,及时掌握整体态势。同时,开展督查考核、跟踪督办,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2014年6月,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就此进行调研,指导、督促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


  建设新市民之家和温馨家园、开放学园、创业佳园、生活乐园,以及儿童早教发展基地、青春健康教育基地、女性生殖保健基地、爱心帮扶救助基地、老年人关爱基地,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这是丰泽区在试点社区摸索出的“一家四园五基地”服务模式。他们还采用 “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机构” 的方式,与社工事务所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区融合社工专业服务。在社区成立服务中心,依托社区网络,将少数民族外来人口的就业、解困、子女就学、计生服务等纳入工作平台,为流动少数民族提供代交水电费、送粮送油、家电维修、法律援助、矛盾化解等全方位服务。


  依法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保障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其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常住居民一样享受同城待遇。各试点单位、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动,履职尽责。信息共享联动。公安、民宗、教育、工商、卫计委、行政执法等部门,及时互通相关信息,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矛盾纠纷;服务管理联动。司法、卫计、教育、人社、工商等部门积极协同配合,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服务,寓管理于服务,确保服务到位、管理到位;输出输入联动。探索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输出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形成双向互动机制。建立泉州企业与民族地区劳务输出地稳固长效的劳务合作机制,完善用工权益保障。用人企业充分考虑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等,对少数民族员工予以照顾。如361公司等为新疆籍员工设立专用食堂、举办集体婚礼、提供夫妻房等。


  以活动为载体,注重引导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编印、分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手册》等宣传资料,举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咨询服务、民族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体活动等。


  “打造海内外500万晋江人命运共同体”——正是在这个理念的引领下,晋江市大力推进“待遇市民化、服务均等化”,开创了城市民族工作的新境界。


  现有51个少数民族的晋江市,少数民族人口9.3万,其中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6.1万,是全省民族工作重点市。这些年来,市委市政府将少数民族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同步提升。普法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试点单位创建、民族节庆等,都编列相应的补助预算,加上镇、街道配套经费和民族村(社区)自筹,每年全市用于民族工作的经费投入超过5000万元。


  晋江把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基础较好的7个单位(一镇一街道、一村一社区、一企一校一社团)作为重点,在政策配套、业务指导和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先行先试。进一步健全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机制。指导各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窗口,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推荐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担任市政协委员。在回族居民集中的陈埭镇,已成立35年的回族事务委员会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工作,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打造民族乡村发展特色品牌


  民族乡村特色经济发展扶持增收工程,是泉州加快民族经济发展、促进民生改善的一张亮丽名片。


  包括市民族工作协调委成员单位挂钩帮扶21个民族村在内,泉州已实现48个民族村(社区)挂钩帮扶全覆盖。近三年来,仅市政协扶贫现场办公就筹集帮扶资金300多万元;市民族宗教局争取各级民族补助款3205万余元;在全省首创引导宗教界和海外华侨及台港澳同胞挂钩扶持民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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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坝蒙古族村即景


  泉州已有4个民族村因地制宜地挖掘文化内涵、凸显民族风情,被国家民委命名挂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中,石狮市永宁镇郭坑回族村主攻“生态休闲、特色文化”,通过了省乡村旅游特色村考评验收;永春县东关镇南美回族村培育以油茶、芳香樟等为主,茶叶种植加工为辅的山地种植特色产业;泉港区涂岭镇小坝蒙古族村成功举办草地音乐节等系列民族文化活动,正致力于建成全省独一无二的海峡两岸蒙古族文化体验核心景区;安溪县官桥镇善坛畲族村以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射弩基地为重点……特色村寨的文化生态旅游品牌逐步形成。


  作为福建省、泉州的民族工作重点市之一,南安市现有常住少数民族9个、25000多人,有民族村5个。近年来,南安不断加大投入,推动民族村加快发展。创办包括满族文化馆、农家书屋、文化广场、灯光篮球场等在内的梧坑村满族文化中心;成立码头镇畲族文化研究会,投入75万元在码头镇铺前畲族村的方形土楼建成泉州市畲族文化展馆,集中展示了畲族的生产生活用具及民俗风情。


  当下的泉州民族乡村,民生改善、产业基础夯实、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越来越近。全市少数民族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万元,居全省民族乡村首位。48个民族村(社区)已实现“五通”,建立了卫生所(室),配备了医务人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6%以上;村村都有文化室……


创建活动有声势有特点


  精心呵护,仔细守护,依法维护——受益于这“三护”,泉州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得以不断深化。


  全市连续9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确定3个社区、3个民族村和12个乡镇(街道)作为省、市两级创建活动试点,深入开展创建进机关、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企业、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有为才有位——泉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永春县东关镇党委书记蔡国良、郭坑回族村党支部书记郭自力等2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市5个集体和6名个人分获省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同时,县(市、区)民宗部门也对带头示范作用明显的社区、家庭和居民予以表彰,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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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的西藏班


  每年9月,泉州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局都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市委党校把民族政策列入课程安排;《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开辟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市民宗局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与听众互动交流民族工作。钟厝畲族村、南美回族村、善坛畲族村、霞美畲族村等,持续开展民族文化活动;洛江区在民族村举办民族知识有奖竞赛;鲤城区、丰泽区部分社区组织居民共度传统佳节;泉州农校、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等2所学校西藏班的师生以及少数民族员工较多的鸿星尔克、361等企业,举办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省、市两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试点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有力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化:鲤城区、丰泽区的街道、社区开展“民族团结户”评比表彰;晋江市评定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郭坑回族村被国家民委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单位;鲤城区新峰社区被评为全省创建示范单位。


  晋江市陈埭民族中学,是泉州市唯一的民族完全中学、全国民族中学示范校。全校有2859名学生,其中回、土家、苗、侗、仡佬、畲等10个少数民族的学生523人。学校坚持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五个一”活动(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看一部民族团结题材的电教片、听一次民族团结报告会、参加一次民族团结征文、演讲比赛),开发民族文化校本课程如《陈埭丁氏祠堂》《少数民族礼仪》等。学校设立爱心助学金,扎实展开“成长心连心”等关爱活动;坚持“平等教育,和谐发展”的理念,以心理健康教育为抓手,以体育艺术活动为载体,凸显心理健康教育办学特色,为各族学生打造了和谐向上、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平台。

  

  “阮泉州  一起赢!”这句当地普遍流传的广告语,无疑是这个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悠久的海丝古城的生动写照:泉州人正在奋力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正在奋力建设中华民族团结进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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