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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推动 精心部署 狠抓落实 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自治区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牢牢把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创新性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抓手,高位推动,精心部署,狠抓落实。


一是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积极推动民族团结教育入脑入心,坚决筑牢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各族干部群众思想政治建设,广泛开展历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中央对新疆的关怀支持、新疆各项社会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19个省市对口援疆工作取得的成效,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跟党走。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打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和“结亲周”等系列社会实践教育平台,强化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共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思想基础、社会基础。


二是积极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稳妥推进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积极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开展各族群众交流、培养、融洽感情的工作,逐步由空间嵌入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打造命运共同体。同时,大力宣传、鼓励各族群众城市和乡村双向流动。鼓励各民族团结友爱、共同创业致富、扶贫济困、守望相助。加强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社区生活。自治区大力持续实施南疆四地州3年10万人转移就业计划,深度贫困家庭劳动力有组织稳定转移就业7.5万人,涌现了吐鲁番市中泰化学托克逊公司、洁丽雅·新疆新越丝路有限公司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企业,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聚焦总目标,把解决各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以推动民族团结、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为宗旨,着力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自治区坚持民生优先,大力推进就业惠民、教育惠民、医疗惠民、兴边惠民等惠民工程,连续多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的70%以上。通过大办民生实事好事,全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2016年至2018年,中央共下达新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61387万元,助推脱贫攻坚战,有效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是用心创新内容,丰富创建载体,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蓬勃发展。深入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村(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八进”活动。坚持“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与创建工作联动联创,使创建工作各具特色,共同推进。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机关、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示范村(社区)、示范学校等创建工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共性特点和个性差异开展创建,注重打造精品,选树民族团结品牌。目前,伊犁州、昌吉州、巴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吐鲁番市6个地州市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称号,50个单位和12个基地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活动,营造社会氛围。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304个(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2272人(次)。


(责编  刘娴)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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