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省民宗委将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大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督促检查力度,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步伐,着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着力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着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推动党的民族政策落地生根。
进一步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奔小康步伐。指导各自治县用好用足国家兴边富民政策,大力实施《海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对民族地区脱贫工作重点县予以资金倾斜,全力做好精准脱贫、特色产业、民族旅游产品开发、传统手工艺保护等工作,新建10~12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管理效益,促进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开展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工作,面向民族地区市县征集生态环境优美、民族特色浓郁、旅游设施完备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严格要求,优中选优,评选海南省第一批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黎锦、苗绣等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培训,加大民族传统手工业传承保护力度,以技艺带动群众增收。做好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草南村、南坵村定点扶贫村的扶贫工作,压实扶贫责任,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
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入社会办节力量,创新办节模式,举办三月三节庆活动,努力促进商贸、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大力开展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保护传承项目建设,实施复制龙被技艺工程。做好备战和组团参加第十一届全国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各项工作,拟参加标准龙舟等11个项目的角逐,争取取得佳绩。出版《海南苗族文化大观》。举办黎苗歌舞培训班及少数民族文学研修班。启动“一族一影”少数民族电影工程,研究拍摄一部全面反映黎族悠久历史、多彩文化、地理风貌、现实生活的影片。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出台实施《海南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促进全社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于4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努力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单位,发挥强有力的示范引领作用,夯实创建活动载体和基础。扎实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一步做好我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筹备召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验座谈会,积极维护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加大对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散居地区9个市县贯彻落实《海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海南省2017-2021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配合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开展少数民族干部调研工作,推动少数民族人才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开展多种类型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配合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工作。
积极促进民族教育事业优先发展。配合省教育厅做好2019年我省提前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及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在海南招生的录取工作。继续办好省旅游学校“民族旅游人才班”和省农垦实验中学“金第们苗圃班”,积极为少数民族贫困学生争取生活困难补助。继续做好爱心助学活动,为少数民族贫困大学新生募集资金。做好考上“双一流”建设高校少数民族大学新生和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奖励工作。在黎村苗寨开展科普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科技意识。
(责编 刘娴)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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