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坚决确保“铸”之效果,达到“牢”之目标。
准确认识和把握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大意义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民族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处理民族问题的一条成功经验。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核心是坚定“五个认同”以及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法治以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价值引领和路径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把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题中应有之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规范引领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把是否有利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都向主线聚焦,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实践探索
宁夏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科学指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其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政治基础。
强化思想引领,把牢政治方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民族工作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要培训内容,面向广大干部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实现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切实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制度保障。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加强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决定》等多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出安排。2022年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实施方案》,把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首要考虑,创新提出了抓好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五项工作”、夯实法治基础等“五个基础”、完善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作出“五个示范”的“555”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共治格局。将民族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政治督查、政治巡视巡察、政治考察“三察(查)联动”,健全完善统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党委统战部归口领导民族工作部门、民委委员单位制度等机制,形成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其二,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健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政策法规。
聚焦主线“立”。颁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全社会共同守护促进民族团结生命线的政治责任,使党和国家的意志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法律规范。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积极探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式立法新路径,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赋予先行区建设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
坚决对标“改”。严格对标上位法和中央精神,在全国率先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同步组织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解决了与上位法不一致、与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有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与时俱进“调”。积极顺应宁夏地区之间、民族之间发展差距大幅缩小的趋势,以公平公正为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稳慎调整有关政策,减少同一地区各民族之间公共服务政策差异,有效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其三,坚持依法治理,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
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等集中宣传活动近5000场次、覆盖200余万人,宪法和法律法规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全覆盖,各族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积极回应各族群众对法律服务的新期待新要求,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逐步成为全区各族群众的自觉行动。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会前学法制度,修订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制定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依法行政更加规范高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动各级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违法犯罪,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有效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出台基层治理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6个领域治理,用法治手段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健全县乡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打通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最后一公里”。积极探索“塞上枫桥”的宁夏做法,综合运用法律、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
推进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宁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全民普法,增强法治宣传质效。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宣传教育机制,广泛宣传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对法律的共同信仰。将民族领域法治宣传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凝聚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
坚持科学立法,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地方民族工作政策法规调研,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出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专门法律。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健全民族政策法规评估机制,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依法保障各族群众享受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持续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式立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主线。
坚持严格执法,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全面贯彻执行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等为主干的民族事务法律法规体系,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坚持规范监督,推动政策法规落实。突出人民主体地位,聚焦各族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的顶层设计和考评体系,统筹推进党委政治监督、人大依法监督、政府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等一体化监督,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落实。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4年第5期
文:陈建龙
作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责编:张红彬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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