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时代,吉林省民委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新时期民族工作主线,持续打造和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品牌,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全省范围内创新开展“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自2016年9月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吸引近百万人次参与,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有效地扩大了民族工作影响力,全省“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氛围更加浓厚,为加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吉林省民委主任朴松烈(左七)为获奖的“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颁奖
培育土壤 发掘“好人”
好土壤才能长出好苗子。吉林省高度重视“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工作,厚植涵养“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精神沃土,积极建立和完善典型培养机制,对各类促进民族团结的先进典型,既注重发现挖掘培养,又注重关心呵护,为典型成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近年来,吉林通过深入推进“双十双百”工程、兴边富民行动、“百村万户”致富工程等工作,以“两比一创”活动作为主要抓手,及时掌握和发现有时代特点、能代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就是系列创建活动成果的集中体现。
积极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几年来,吉林不断将创建活动重心下移,坚持“抓载体、促活动”,推动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在农村地区,将创建活动与新农村建设、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在城市社区,将创建活动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开展联谊共建活动;在机关、企业、学校、连队等单位,将创建活动与党建、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等结合起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通过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联谊活动,增进各族群众之间的了解和情谊,筑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孕育“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的肥沃土壤。
大力挖掘先进典型。在2014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吉林省有24个模范集体和19名模范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奖励,延边州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五连冠”。2015年,吉林省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了100个模范集体和50名模范个人。截至目前,全省受各级政府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300 多个,模范个人2000多名。这些典型是“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活动的重要来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健全机制 选树“好人”
为选准、树好“好人”典型,充分发挥“一名模范一盏灯、一个典型一面旗”的示范效应,切实做到“点上开花、面上结果”,“吉林好人· 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在开展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评选机制,并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突出合力推动。评选活动是吉林省民委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共同酝酿出的创新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也是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的重要平台。通过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下发通知部署、跟踪指导,各地自下而上经过层层审核把关、公告公示,积极推荐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通过与中国吉林网的合作,开辟网站专栏,开通微信公众号,吸引了各族群众踊跃投票;通过与吉林电视台合作,举行评选活动发布会,现场表彰被命名的“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设定评选标准。在评选标准设定上,要求各地市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具有典型性、时代性、实践性。一是能够突出正确的价值取向,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价值导向上起到重要作用;二是能够充分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既符合团结一心的优秀传统,又反映当前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三是具有强大的实践特征,所有候选的“好人好事”均是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典型和榜样,每个人既能够在促进民族团结过程中受益受惠,又能够为促进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发布活动现场
严把评审程序。既突出行业特色又区分不同层次,通过“优化评比内容、量化评比标准、硬化评比要求”等举措抓好每一个环节。经专题展示、网络投票、组委会评议、评委会确定、公示等程序,最终从100名候选人中确定10名“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
宣讲“好人”事迹 营造良好氛围
以评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省民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持续宣传推介“好人”事迹,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借助新媒体引导群众自发式宣传。通过候选人事迹的专题展示环节,将40名候选人的事迹发布在中国吉林网“吉林好人”专题上,接受公众监督,吸引群众投票。在10天时间里,群众自发性地在微信朋友圈、QQ群、微博等平台对“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进行扩散式宣传,网络投票数量近百万人次。由于“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的候选人多为知名度较高的各领域杰出人物,他们所带来的民族团结示范效应在社会上也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
举办先进事迹发布会集中宣传。“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确定后,省民委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在吉林电视台举行专场发布会,通过情景剧、民族歌舞、视频短片、现场采访等多种形式,隆重介绍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发布会现场邀请中央和地方各大主流媒体,对整场活动和获奖人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专场发布会的全程实况录像在吉林卫视黄金时段播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广泛宣传。每年九月的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期间,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开设“吉林好人·引领风尚”专栏,着重对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深入的宣传报道。同时,指导各地将典型先进事迹与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增进民族团结有机结合起来,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主题实践活动、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介。
形成“好人”效应 传递正能量
近年来,吉林将评选活动列为民族工作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推动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有效开展的重要措施来抓,力争让更多的好人涌现出来,用群众身边的榜样传递社会正能量。
建立有效竞争机制。把评选“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纳入到“吉林好人”的大平台,与“最美乡村老师”“最美法官”“最美清洁工人”等各行各业的先进典型同台竞技,在互学互鉴中不断完善选树制度,在融合发展中协调推进评选活动的持续开展,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注入新鲜活力,长久发挥引领效应,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吉林。
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大力褒奖“吉林好人•最美民族团结之星”等先进典型,弘扬社会正气,让先进典型得荣誉、有地位、享尊重、受关爱。通过对获奖者给予表彰荣誉、列入重要节日走访慰问对象、发放一次性奖金、免费体检、就业创业帮扶、免除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帮扶解决家庭困难等实际举措,进一步推动形成好人频出、好事涌现、好行成风、好人好报的社会氛围。
探索上下联动机制。推动这项活动向市县两级延伸,指导各市县民族工作部门陆续筹划开展市、县两级“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其中,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等地均已开展了本级“最美民族团结之星”评选发布活动,部分散杂居市、县还组织开展了如“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并编写宣讲材料,通过举办大讲坛、报告会、培训班、专题演讲比赛等形式,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广泛宣传。目前,吉林省已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
(责编 龙慧蕊)
制作:李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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