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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齐鲁石榴红”——着力推动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
发布日期: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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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族青少年中华文化交流活动在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启动

      进入新时代,山东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打造“花开齐鲁石榴红”品牌为抓手,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着力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

      今年初,山东8个地区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获评数量创单次新高,并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在全省16个市的全覆盖;先后八批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563家,覆盖125个县(市、区);在2022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视频会上,日照市作交流发言,介绍我省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做法。


坚持高位推动开展创建

      长期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作为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召开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部署创建任务,发文明确创建要求,将创建工作确定为全省创建示范活动常设项目,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督促考核内容,并作为民族工作“六个纳入”考核内容高位推进。

      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创建工作,建立民族工作协调机制、民族宗教委兼职委员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创建职能,形成广泛参与、多方联动的创建局面。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通力协作,成立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定期沟通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试行)》等文件,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创建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围绕民族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创建,通过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不断提升创建工作实效。

      围绕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开展创建。将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创建工作的战略任务,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每年9月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在国家民委网站开设“花开齐鲁石榴红”宣传专栏,依托省政府新闻办举办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媒体见面会,广泛宣传创建典型,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短视频征集评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宣讲、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竞讲、民族团结进步主题文创作品征集等活动,使“五个认同”“四个共同”“四个与共”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

      围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展创建。将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创建工作的落脚点,全面落实“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民族镇村提升行动和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2021年以来投入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1亿元,培育民族镇村产业化品牌集聚地5个,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民族村20个,支持民族镇村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各族群众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共同奋斗。

      围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开展创建。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途径,打造城市民族工作“红石榴”品牌。建设社区“红石榴”驿站302处,为各族群众融入城市提供服务,青岛市、烟台市和济南市历下区先后创建成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创新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推出“道中华·齐鲁行”中华民族体验行品牌,打造重点旅游线路101条、体验基地105处;组织3.4万余名新疆、西藏、山东的各族学生开展夏令营、研学营和书信结对活动;助力民族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3万余人,各族群众在齐鲁大地实现安居乐业。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文艺展演,广泛开展“邻居节”“手拉手”“结对子”等联谊活动,各族群众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增进了解、凝聚共识,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创新平台载体开展创建

      把搭建活动平台、丰富创建载体作为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的关键,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搭建平台载体,实现创建工作全民共创共建共享。

      “6+N”行动拓展创建领域。在创建“六进”基础上,创新实施创建“6+N”行动,在巩固提升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宗教活动场所等阵地基础上,推进创建工作进对口支援服务单位、社会组织和行业系统,不断拓展创建工作的内涵与外延,实现创建工作与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活动相契合,努力实现广覆盖。

      “十大行动”丰富创建载体。将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列为全省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行动”之一,启动实施“民族团结号”公交车、“中华民族共同体”主题公园建设项目,开展“红石榴”家庭、“红石榴”岗位创建,全省先后开通“民族团结号”公交专线409条,建成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广场185处,评选“红石榴”家庭70家、“红石榴”岗位71个,广泛调动社会各方面、各族群众共创共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全域创建”提升创建格局。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纳入全省常设创建示范活动目录,坚持地域范围“全覆盖”、各族群众“全参与”、各类主体“全涉及”,做到全域创建、全民参与,先后分两批选取2个市、11个县(市、区)、4个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制定创建方案,出台测评指标,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探索路径、提供经验。

      “整体提升”推进工作升级。修订完善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对2021年之前公布的463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6家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实施整体提升行动,通过自学自查、整体提升、互检验收,对存量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进行培育提升,赋予示范区示范单位、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内涵,体现新时代新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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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现场

强化机制保障开展创建

      当前,山东省正在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创建工作投入,精准化指导推进,制度化督促落实,形成一体推进、共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健全完善动态管理、回访抽查、定期报告等工作机制,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每年开展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每年分片开展创建工作“互观互检”,加强互学互鉴、区域合作,不断推进创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目前,已有9个市成功纳入市委、市政府创建示范活动目录。

      省级设立创建工作经费、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以来先后投入省级资金1343万元支持打造创建工作升级版。全省各地市通过设立创建专项经费、出台创建政策措施、举办创建重大活动等,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升级版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以民族工作网格化、信息化为支撑,将创建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履行民族工作主体责任内容,纳入村党组织、村委会和社区网格员职责任务清单。在全省创新设立基层民族事务“红石榴”公益岗6800余个,进一步深化基层创建工作。每年举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基层创建能力与水平。

      坚持重在基层、重在平时、重在交心,将创建工作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等,在示范区示范单位测评指标体系和验收程序中引入群众参与度、满意度测评要素,定期组织测评和达标验收,将创建评判权交给群众,确保创建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

      今后,山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部署要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创建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推动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杂志2023年第8期

文:曹金萍

作者为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责编:龙慧蕊  兰彩玉(实习)   流程制作:高宁(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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